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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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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创物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市商业银行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现金管理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2、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本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666.67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截至2019年4月23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3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1,021,333,844.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合计85,636,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935,697,844.00元已于2019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3803027129200419142银行账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6,401,548.24元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服务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19,296,295.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QDA202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192,057.6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4,014,469.64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192,057.61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75,626,305.36元。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5,626,305.3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9QDA20260)。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与募集资金置换相关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0.00元(含8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1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购置设备品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SPMT的购置品牌为德国索埃勒或国产品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购置设备品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2、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设备购买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项目实施主体由中创物流变更为中创物流及中创物流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创远达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青岛变更为青岛和天津。同时,调整部分软、硬件设备购买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设备购买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3、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创物流变更为中创物流与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确认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注1: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议案》,与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艘8,000载重吨级船舶建造合同。该船舶原定于2020年2月交付,受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船舶将延期交付。

注2:散货船购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为6个月,目前尚未开始实施。

注3: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公司已采用自筹资金约8,000.00万元投入土地购置及前期项目建设,一期工程至2017年11月底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尚未开工。

注4: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开展前期工作。

注5: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为2年,考虑到设备的产能限制,市场供应相对紧张,项目采用分期购置的方式实施。

注6: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6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7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8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铁矿石、煤炭、焦炭、钢材、木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除外)、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851,172.34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7,285,117.23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5,566,055.11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375,181,649.05元,扣除2019年度中期现金红利分配100,000,012.84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430,747,691.3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1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7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20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9日 14点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9日

至2020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松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 2020年 4 月 25日(星期五)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股东回执见附件2)

(二)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9日,下午13:00-14:00

(四) 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层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邮编:266100

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邱鹏、许小明

电话:0532-66789888/0532-83870178

传真:0532-66789666-6633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回执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