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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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1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千禾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2 月 26日至 2020 年 4 月 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千禾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81 元/股),触发《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千禾转债” 的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行使“千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千禾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提前赎回“千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2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千禾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千禾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81 元/股),触发《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千禾转债” 的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公司行使“千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千禾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3

转债代码:113511 转债简称:千禾转债

转股代码:191511 转股简称: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千禾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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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号文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于2018年6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79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CDA10516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6 号文同意,公司 35,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千禾转债”,债券代码“113511”。

根据《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千禾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3.81 元/股),已触发“千禾转债” 的提前赎回条件。

2020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千禾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千禾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千禾转债” 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千禾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