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32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2,06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双电源转换开关、断路器、变压器、新能源充电设备、工控自动化产品等中低压电器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始终专注于国内中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在巩固主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消防电气设备和新能源充电设备业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更完整的电气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中低压电器核心专利技术,能够提供多种完善的中低压电器产品和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智能化电器元器件及成套设备的研发,努力打造智能云平台生态圈,践行数字化转型,抓住5G基建、大数据中心、电力物联网、新能源充电桩、智能家居等市场机会。
公司2019年4月收购重庆源通65%的股权,成为重庆源通的控股股东,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变压器设备业务,产品线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公司坚持打造国内中低压电器行业领先的民族品牌,在中低压电器行业中高端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包括电源电器、配电电器、成套设备及变压器设备四大大类。在地产、工业、电力、公共设施、轨道交通、通讯数据等行业的配电系统中均有广泛、深入的应用。
(三)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全流程的自主生产模式,辅以采用自主装配生产+外协生产模式开展生产活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贵州、重庆两个制造中心。
2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物料为原材料及定制部件。其中,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铜材、钢材及其所制的各类五金件、塑胶、包装材料以及电子元件等。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拥有成熟的上游供应市场,货源稳定,供货及时。此外,公司向部分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设计、质量标准等要求,采用外协生产的方式向其采购,通过进一步的加工、装配、检验后进行产品销售。
3 、销售模式
公司专注于国内中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公司采用“区域+行业”的销售组织架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中高端中低压电器客户的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
(1)销售组织架构
营销中心是公司销售系统的一级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和规划公司的营销战略和政策,下设二级销售及销售支持部门。
重庆源通电气设备制造责任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变压器设备及部分成套设备的销售。
(2)销售方式
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类,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中低压电器产品以高性能、高可靠性、智能化以及绿色节能为依托,以客户为导向,不断巩固和拓展市场。中低压电器在地产、工业、电力、公共设施、轨道交通、通讯数据等行业的配电系统中均有广泛、深入的应用。公司专注于中低压电器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掌握多项低压电器核心专利技术,可满足下游行业客户中低压配电系统要求,在行业内形成了独特的、较难替代的优势。公司的万能式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成功入围多家大型客户的目标选型,保持了在金融、通讯、电力、轨道交通等重点目标行业的稳定增长。公司研发、生产的中高端中低压电器主要销售给对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稳定性等要求较高的行业中高端市场客户。公司作为中低压配电产品的提供商,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全线产品的技术优势,在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的需求旺盛期,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成功入围多个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公司紧抓国内轨道交通的建设机遇,在原有坚实的市场基础上继续实现业务的不断拓展。2019年,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在产品智能化升级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和决策,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推动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和品牌建设,优化市场营销体系和网络,增加数字化工厂建设的投入,加快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提升供应链运作效率,加强品质管控,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公司上市后法人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内控治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实施产业并购,符合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战略需求,可以在内涵式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公司产品线的延伸、业务领域的有序扩张,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19年4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重庆源通的主营业务为变压器、成套开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公司产品线得到扩张,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业绩规模及盈利水平。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146.14万元,同比上升73.15%;实现营业利润9,974.24万元,同比上升2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8.76万元,同比上升0.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11.38万元,同比上升26.06%。公司业绩同比有着较为稳定的增长。
2019年发展回顾:
1、坚持品牌战略,加大市场推广,获得多项荣誉
2019年公司全面梳理升级了品牌战略,确立了以“TYT”为主品牌,统领并助力下属TYT泰永、TYT长征、TYT源通等3大子品牌的品牌架构,全新升级品牌形象,加大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力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市场品牌推广活动250余场次,并在深圳、杭州、遵义等地组织大型品牌峰会,深化与全国及各地电气协会的深入合作,加强在全国及地方建筑电气年会、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充电桩等细分行业学术研讨和和深入交流。提升了公司在各个细分行业和终端用户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中高端品牌形象和地位。
先后获得如下荣誉称号:
〉 2019年影响中国高低压配电系统十大优秀品牌奖;
〉 2019年影响中国电气消防系统十大优秀品牌奖;
〉 2019年影响中国电能质量系统十大优秀品牌奖;
〉 2019年中国房地产供应商竞争力评选竞争力十强;
〉 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
〉 低压电器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 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贵州省工人先锋号企业。
2、实施客户聚焦策略,深耕细分市场
公司坚持“客户导向,专业高效”的核心理念,继续推进“区域+行业”的销售组织架构优化和营销网络布局,满足下游各行业内的优质终端用户对低压电器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稳定性的较高要求,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销售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营销系统的培训投入。坚持市场聚焦策略,深耕细分行业,在建筑配电、工业与能源、数据中心、轨道交通、电力电网、充电桩等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稳步增长,先后与多家国内领先房企实现战略合作,成功参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杭州地铁、长鑫存储器制造基地、普天能源充电桩、雄安设计中心等大型标杆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前瞻性技术研究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上潜心研究,不断推陈出新,智能云平台、智能配变、数字化MCB及智能双旁路转换开关等取得阶段性的成果。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加强行业前瞻性技术研究,紧抓市场机遇,组织研发力量对新能源充电桩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并于2019年完成了新能源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的陆续投放市场,部分项目已开始投入运营。
此外,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修订,2019年积极参与《中压转换开关电器》、《低压断路器选择与使用导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中设协团体标准《物联网智能断路器配电技术标准》、中国建筑学会团体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设计标准》等行业标准的编写。
4、夯实基础,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加强品质管控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加快推进公司现代化企业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和MES智能生产管理系统,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建自动化生产线,推进MES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建设数字化工厂,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扩大生产规模,落实精益化生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在品质管控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公司加大资源投入,积极引进行业先进的实验和检测平台,2019年,公司建成并投入了具有先进水平的低压电器检测能力的电器实验中心,不仅提升了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同时确保了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加强人才梯队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实施首次股权激励计划
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落实及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内部培训、联合培养、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大力扩充人才队伍,不断改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建立符合企业快速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首发上市后的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6、加强公司治理,积极开展投融资工作,助推公司升级发展
不断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和财务管控能力,加强内控管理及内控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运作,多方面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法人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内控治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积极实施产业并购,根据公司现有业务领域做好行业发展研究,筛选和培育公司主营业务关联的投资机会,参与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及项目推进,做好投前、投中、投后的管理。2019年4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通过重庆源通,公司进一步切入电网的供应体系,充分发挥两者间的产品、业务、营销协同效应,扩大公司客户资源、开拓新的业务板块,增加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重庆源通顺利实现了资源协同融合,并在经营理念、文化、资源上的协同,重庆源通超额完成利润目标。
7、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回馈社会,全年开展10余次帮扶和捐助活动。心系山盆剑坝,爱心援助;情牵脱贫攻坚,助力绥阳蒲场;凝聚泰永力量,助力从江新村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重庆源通65%股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发生重大变化。
(1)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73.1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重庆源通合并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124.3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重庆源通合并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月22日完成子公司贵州省长征开关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合并范围内新增贵州省长征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2019年4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庆源通65%的股权,成为重庆源通的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新增重庆源通及其子公司;
2019年7月12日完成孙公司贵州泰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注销;
2019年12月12日完成孙公司深圳市智维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合并范围内新增深圳市智维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587,608.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09,526.59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90,952.66元。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5,975,961.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025,418.76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386,606,687.8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364,799,937.6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172,0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94,835.00元,现金股利支付率50.27%;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増3股,共计51,620,700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3,689,7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推进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成斌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内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及其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发生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永”)向长园集团租赁办公场所、以及公司向长园深瑞销售低压电器产品,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5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84.66万元。
2、公司预计控股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2020年度内与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深瑞发生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长园深瑞向重庆源通采购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4.44万元。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三)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注册资本:130,577.51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塑胶母料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生产;普通货运。
财务状况:总资产1,219,685.03万元;净资产462,936.26万元;营业收入421,495.26万元;净利润-51,273.82万元。
注:长园集团暂未披露2019年度报告,上述财务数据系长园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报告期末,长园集团持有公司10.02%的股份,且其董事、总裁徐成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园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园集团资产规模较大,具备履约能力。
(二)关联人: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徐成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系统及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及控制系统及设备、信息及通信系统及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系统及设备、电源系统及设备、时间同步系统及设备、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及设备、机器人、交换机、仪器仪表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储能系统及设备、电池管理系统及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整定数据分析、软件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
特许经营项目: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控制设备、信息及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设备、电源设备、时间同步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设备、机器人、交换机、仪器仪表的生产;储能设备、电池管理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综合能源管控设备的生产、建设及运营。
财务状况:总资产397,091.82万元,净资产224,146.41万元,营业收入140,301.92万元,净利润12,595.88万元。
注:长园集团暂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上述财务数据来源长园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园深瑞系公司股东长园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且其董事长及总经理徐成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园深瑞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园深瑞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长园集团、长园深瑞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为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和房屋租赁,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长园集团、长园深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该方案。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泰永长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需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4、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4、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7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
合伙人数量:19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信息 :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萃柿先生(项目合伙人)、李韩冰先生(质量控制合伙人)及陈金龙女士(现场负责人),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吴萃柿先生2016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萃柿先生曾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等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
李韩冰先生2001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韩冰先生曾任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签字会计师。
陈金龙女士2016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服务工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任本公司签字会计师。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2017年度受到自律处分1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财务鉴证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存款或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3号”《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0,549,038.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1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经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由37,033.63万元缩减至7,866.10万元。
经公司2019年3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4月24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的议案》,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中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50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65.00%股权,该收购项目已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工商过户,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款项支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以及扣减手续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或“公司”)于 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下转8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