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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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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均积极予以落实;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世华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医药制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方案以及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为推动公司健康稳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企业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均积极予以落实;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较为全面。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08,552,777.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2,881,0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430,483.04元(含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2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支付249,999,368.59元,其中2019年回购股份累计支付134,996,002.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5.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在2019年度已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结合医药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2.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爱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刘军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肖厚祥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 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无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依据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2020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66,8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20年度全年日常关联方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先生、董强先生、杨政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1:随着两票制的执行,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商业”)在江苏省内的商业网络覆盖增大,综合覆盖能力较强;且为保证渠道畅通部分其他商业公司的终端业务转移由康缘商业配送,故业务增长较大。

注2:原预计的2019年度与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该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因此不适用。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随着两票制的执行,康缘商业在江苏省内的商业网络覆盖增大,综合覆盖能力较强,且为保证渠道畅通部分其他商业公司的终端业务转移由康缘商业配送,同时考虑公司业务量增长情况,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增大至不超过4.5亿元。

注2:2020年预计该公司基本能恢复供应能力,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增长情况,预计不超过1.5亿元。

注3:服务业(餐饮、住宿)无法准确统计同类业务总额,故无法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娅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道浦路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光学仪器、计算机及硬件、办公耗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化妆品、消毒用品销售;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医院及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医院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咨询;医疗器械设备售后维修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康缘商业资产总额为264,149.66万元、净资产为97,902.4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54,526.63万元、净利润为28,651.78万元。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2019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7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康缘商业为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康缘商业属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存在药品购销合作关系。

(二)江苏康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生态农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海县李埝林场李林路

经营范围:中药材、农作物种植;中药材晾晒、烘干;水产养殖;苗木繁育及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材种植;中药材收购;中药材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蒸煮、炒制等初加工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缘生态农业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0,545.12万元、净资产为6,174.3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6,894.34万元、净利润为228.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生态农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连云港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物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南路93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房地产价格评估);家政服务;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洗服务;电梯维护;日用杂品销售;体育场馆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住宿服务;蒸汽热水销售;健身服务;棋牌服务;足疗服务;推拿保健服务;卷烟零售;水晶制品、工艺礼品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缘物业资产总额为1,925.73万元、净资产为215.5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438.38万元、净利润为227.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物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江苏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华生物”)

法定代表人:张孝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栋房屋730室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该公司系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威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1;证券简称:*ST百花)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礼华生物2019年度相关财务信息尚未披露,相关信息请参见*ST百花(证券代码:600721)年度报告。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华威共同出资设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礼华生物系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礼华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缘华威的关联法人,依据谨慎性原则,将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范围。

(五)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78号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以及体外诊断试剂(I类、II类、III类)的研发、生产;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零售、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新医药母公司资产总额为11,963.59万元、净资产为-993.24万元,净利润为-1,100.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新医药为康缘集团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康缘美域”)

法定代表人:江希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78号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零售、批发,预包装食品生产、零售、批发,日化及个人护理用品、家用小电器、厨房用品、锅具生产、加工、销售,化妆品(护肤类、发用类、美容修饰类)、孕婴用品开发、生产、零售、批发,纺织品、床上用品、水杯、空气净化器、水机(净水器)、保健器材、家用美容保健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零售、批发,图书、期刊、印刷制品、音像制品零售,货物进出口,健康信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检测,计算软件及互联网络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推广、培训、商务信息咨询,Ⅰ类、Ⅱ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的开发、零售、批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缘美域资产总额为8,698.66万元、净资产为7,377.9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865.15万元、净利润为13.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美域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不会形成资金占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康缘商业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在该关联方负责的业务区域内的药品销售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与康缘生态农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控制原药材的质量,保证原药材物质基础的一致性,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控性,同时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原药材的价格控制能力。

公司与康缘物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降低我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与南京华威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化学药领域研发优势,加快公司在化学药领域布局和产业平台建设,实现公司经营品种的多元化发展。

中新医药和康缘美域租赁子公司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建筑,有利于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已建房屋的利用率,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