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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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董事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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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7名,监事田奎武先生授权委托监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何建芬女士授权委托监事长杨树财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专项说明尚需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产生,拟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19年度洗钱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19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七项报告,监事会对报告表述内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应用指南》,并据此制定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三是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和应用指南,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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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交易席位租赁、金融产品代销、自有资金存放、资产管理服务等证券和金融相关服务。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
2.预计与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审议预计与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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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与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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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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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390,738.68万元,净资产273,283.0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091.50万元,净利润57,419.2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宇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85.67亿元
公司住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代理销售黄金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外汇借款;外币兑换;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吉林银行总资产37,721,755.20万元,净资产2,659,165.08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99,102.10万元,净利润98,786.3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银行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的参股企业,亚泰集团持有本公司30.81%股份,持有吉林银行8.22%股份,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银行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席位出租租赁收入: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的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2.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代销渠道可能为关联方代销其旗下金融产品,关联方支付给公司的管理费分成、申购赎回费等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3.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存放在吉林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参照金融行业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进行定价。
4.资产管理服务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吉林银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人将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 2018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19年末拥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3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规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 2.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6 亿元,总计为近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证券业务收入4,340万元。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
(四)执业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支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在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会计审计服务、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挂牌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深度参与了2007-2010年间全国证券公司治理整顿和政策性关闭清算会计审计工作;作为合伙人先后参与及负责了吉发股份、吉林制药、吉林化纤、东北证券、中科英华、海南海德、紫鑫药业、通葡股份、龙韵股份(IPO)、吉林敖东、通化通宝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支力先生兼任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市吉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拟签字会计师赵幻彤,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会计审计服务、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挂牌等方面具有执业经验;深度参与了全国证券公司治理整顿和政策性关闭清算会计审计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签字会计师先后主持了吉林化纤、东北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负责了吉林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转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姜莉,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会计审计服务、证券资格事务所内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参与及负责了中科英华、吉林森工、吉林碳素、石砚纸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先后执行了东北证券、吉林化纤、通化金马、紫鑫药业、通化东宝、通葡股份、亚泰集团等十数家上市公司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17年受到行业协会通报批评1次,于2018年受到北京财政监管局责令整改1次,于2019年收到地方证监局警示函3次。
该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审计经验,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19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136.59万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3.77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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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210.36万元,减少2019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4,210.36万元,减少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18,157.7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136.59万元,主要涉及以下资产: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2019年度共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7,054.88万元,其中: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计提17,054.88万元,主要涉及利源精制(002501)、恒康医疗(002219)、上海莱士(002252)等质押股票。
2.应收利息
公司2019年度共计提应收利息坏账准备3,527.03万元,其中:股票质押违约利息计提减值准备3,379.05万元;融出资金违约利息计提减值准备2.09万元。
3.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2019年度共计提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97.47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61.20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73万元。
4.融出资金
公司2019年度共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757.21万元。
(二)公司2019年度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3.77万元,其中:期货子公司现货业务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50.71万元。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北证券(母公司)及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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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