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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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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海通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4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通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海通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海通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海通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海通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海通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海通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基金份额参加招商银行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0年4月13日起,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20)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4月1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二、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和网点柜台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取消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应超过25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易方达优选多资产三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7896,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7897。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三个月按90天计算)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三个月(三个月按90天计算),则无法赎回;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三个月(三个月按90天计算),则可以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

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醒:

一、在本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或通过手机APP(e钱包)以及易方达微理财微信公众服务号开户的自然人客户,需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持续核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需要核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四、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持续核实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需要核实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五、持一代身份证等无效证件开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客户存在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有效性不足,未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