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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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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前,傅建中持有公司股份79,487,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54%,均为司法划转取得,减持前傅建中无一致行动人情形。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临2020-007《浙数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傅建中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0股,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4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傅建中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达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5%,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数17,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5%,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傅建中持有公司股份48,527,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74%;傅建中一致行动人傅小云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90%;傅建中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527,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6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备注:

(1)傅建中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7,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5%,减持价格区间为8.98元/股一9.50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63,481,200.00元。

(2)自2020年3月25日起,傅小云陆续承接傅建中通过大宗交易出让的公司股份,合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90%,傅建中与傅小云是父子关系,构成一致性行动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傅建中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系傅建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后决定,属于其个人决策行为。傅建中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10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0-024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8日,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已完成首期出资,公司已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认缴金额的40%。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临 2018-020《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朴华文化传媒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8-035《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朴华文化传媒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的进展公告》及临2018-047 《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因基金原有限合伙人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人民币6,300万元基金份额转让给新增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瑞投资”),且基金目标认缴金额由人民币10.02亿元变更为人民币6.12亿元,公司已与其他合伙人重新签订了《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以及《关于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除以上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已全部出资完毕并已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JM29X0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080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0日

合伙期限:2018年05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前后募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基金信息登记情况

名 称: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5DR4T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57号甲1幢4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0日

合伙期限:至2028年05月09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0-02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6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熊投资”)签署《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协议”、“本协议”),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主要用于电竞产业领域的项目投资。基金目标认缴金额拟为人民币30,61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600万元,占基金目标认缴金额的99.97%。

2、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一晖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643号E5-1-197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备案登记情况:已于2015年10月16日登记完成,登记编号为P1024667

关联关系:大熊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不会增持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名,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B座805室

5、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及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6、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人民币30,610万元

7、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8、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9、退出方式:基金所投项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10、执行合伙事务人: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投资团队

大熊投资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吴一晖先生,风控总监陈如锐先生,投资总监卢泰至先生。

吴一晖先生,法定代表人,担任大熊投资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经验,专注于PE股权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成功主导、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吴一晖先生兼任浙江省青联委员。

陈如锐先生,风控总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金融学硕士,2016年加入普华资本,现负责大熊投资投资基金的管理,先后参与了多只并购基金、定增基金的设立。曾任职于中信证券,担任投资经理。

卢泰至先生,投资总监。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2018年1月至今,担任大熊投资的投资总监。

12、运营情况

合伙企业为自成立起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13、备案登记情况

合伙企业将尽快办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登记备案工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5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的第2个周年日前一天止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或者终止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前的期间为退出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需要继续延长的,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后续募集

投资期之内,合伙企业如需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增加合伙企业的规模,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对接纳条件进行决议,并由各方重新签署本协议。

3、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之日为付款日。有限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基金管理费

合伙期限的存续期(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内,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的管理费为管理费计费基数的2%。

5、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回收的退出项目资金,以符合本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亏损分担

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有关的亏损,由参与该项目投资成本分摊的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在该项目投资成本中所分摊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1名,公司委派2名。合伙企业的每一笔投资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8、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权利: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为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具体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及其他业务;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原则操作执行;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及执行文件等。

义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权利:有权根据协议约定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根据本协议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权益等。

义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9、协议生效

协议于普通合伙人与任一有限合伙人交换签字页之日起对该等签署方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2013年以来,公司聚焦电竞业务的发展,积极拓展产业链,打造数字体育产业平台。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将继续聚焦电竞相关领域的优质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数字体育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标的项目不足的风险

作为新兴行业,目前电竞领域中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商业模式等尚在不断继续探索过程中,大多数投资项目属于培育阶段的项目,新项目培育成本较高,面临热门游戏的迭代、竞赛项目寿命时长等不能保证的情形时抗风险能力较低,不可控性也较大,而中后期项目尚在逐步成熟过程中,存在标的项目不足的风险。

(2)项目投资风险

基金项目投资过程中,被投资项目可能因宏观环境、行业变化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功退出或者项目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因此参与投资基金将面临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0-02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文化产业大厦2603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600万元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主要用于电竞产业领域的优质项目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数字体育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该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