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639,376.6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加工玻璃。

浮法玻璃业务:公司拥有天津、常熟两个生产基地,拥有4条先进技术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年产约68万吨各种高端浮法玻璃原片,主要产品包括高端汽车玻璃、EA在线硬镀膜低辐射玻璃、超白玻璃、特种节能玻璃、航空玻璃等原片系列。

建筑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天津、江门和重庆四个生产基地,是高端工程建筑玻璃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离线Low-E镀膜、节能中空、安全夹层、彩釉等各种高性能、节能环保建筑加工玻璃,目前,公司中空玻璃年产能约850万平方米,镀膜玻璃年产能约1,450万平米。产品质量和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被广泛应用于北京中国尊、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大厦、北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香港环球贸易广场、武汉恒隆广场、兰州鸿运金茂广场、日本东京天空树、新加坡金莎酒店、科威特哈马拉大厦、俄罗斯联邦大厦、韩国乐天大厦等全球地标性节能环保建筑。

汽车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仪征、武汉、常熟、天津五个生产基地,主要从事OEM汽车玻璃总成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汽车的前挡、后挡、车门、天窗等玻璃,已成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上汽乘用、广州广汽、戴姆勒等国内、国际知名汽车厂家的优秀供应商。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差异化”产品竞争战略,构建统一的采购、研发、管理信息平台;以事业部形式实施生产、运营、销售的管理。

3、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因房地产竣工速度加快,行业自律提高及对产能的协调和区域性重点城市的大规模开发投入,使玻璃行业整体继续盈利。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环保政策趋紧和汽车市场需求疲弱的影响,对玻璃行业产生负面效应。

浮法玻璃:2019年浮法玻璃市场保持小幅震荡上行,供需环境基本平衡。成本端,天然气、纯碱和砂岩等各类原材料价格上涨,处于较高位,行业整体成本压力偏大。供给端:产量10.20亿重量箱,同比缩减1.26%,库存先增后降。需求端:201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规模增速较前两年继续放缓,行业调控持续深化。但房地产项目竣工速度较前年加快,且区域性重点城市如深圳大湾区,武汉,西安等开发力度增强。

建筑加工玻璃:2019年楼市在下行压力中韧性前行,整体行业规模较2018年微增;但是新开工面积增速保持低位,办公类库存不降反升,楼市依旧处于下行阶段,使建筑加工玻璃需求偏弱,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因商业地产对节能环保、品质服务不断提高的要求,建筑加工玻璃产业中的大企业接单量增长较快。

汽车加工玻璃: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根据中汽协相关数据,2019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汽车的产销整体下降使得汽车加工玻璃业务面临较大压力,但是,从中长期看,由于中国市场总量大,产品升级快,未来依然存在一定的机遇。

(上述有关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玻璃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稳健发展,业绩增长良好,主要原因为建筑加工玻璃板块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新签订单量增加,同时,推动高端差异化产品战略,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多元化高附加值产品销售,盈利能力增强,利润显著增长;特种玻璃坚持推陈出新,研发高科技产品,航空玻璃原片顺利实现研发、投产及销售;同时,公司继续通过强化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优化战略布局、加强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1.06亿元,比年初减少2.54%;总负债人民币30.86亿元,比年初减少14.21%;资产负债率43.43%,较年初减少了5.90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88亿元,较年初增长6.7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72%。

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9.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7亿元;综合毛利率为20.57%,同比增长2.89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4.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的会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1家,为上海耀皮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因: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子公司上海耀皮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并注销,截止2019年9月28日,上海耀皮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清算与注销相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的会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董事长:赵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20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0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健先生、柴楠先生、刘澎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同意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二期项目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江门工玻投资建设二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6、8、1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用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也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年度报酬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宗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同意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二期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一期生产线于2008年建成投产,在产能、产品结构、设备自动化精细化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建设二期项目可以满足产能需求,升级产品结构,更好地提高对客户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意其本次二期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5、7、9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0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人民币

●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人民币,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0.067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717,491,458.35元,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639,376.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4%。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0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19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3,249,682.8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 2019年度利润总额63,249,682.84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27.0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对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6,281,871.94元,转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319,989.85元。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收回及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536.37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数量繁多、长期积压备品备件,按照存货类别外,其余存货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存货减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存货中一部分库存商品存在收入与成本倒挂情况,将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减值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年末,公司对存货共计提跌价准备30,976,925.97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金额

公司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318,411.15元。其中主要为下属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部分生产线受生产产品工艺变化影响,一些浮法专用设备和镀膜生产中的部分设备无法再次使用,且维修成本高,存在减值迹象,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0,447,329.59元;公司还对其他一些长期闲置、老化、损坏且维修成本高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71,081.5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 2019年度利润总额63,249,682.84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考虑了市场环境,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0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22,170,779.21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会计师戎凯宇、熊洋,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7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与2019年度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公司拟续聘的众华的执业资质及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本次续聘。

3、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鉴于公司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70万元(含税)。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1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按照《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与关联方形成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关联董事赵健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柴楠先生、刘澎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采购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公允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程序规范,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人民币8,6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2%,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以下简称“皮尔金顿”),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伊恩.洛克,注册资本:18815万欧元,成立日期:1981年1月20日,主营业务:参股、筹资并管理其他公司、集团和企业,参与金融交易、收购、控制、处置动产及不动产等;系英国皮尔金顿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皮尔金顿持有本公司13.26%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本公司形成关联方。

皮尔金顿是世界上最大的玻璃生产集团之一,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持续性。

2、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玻机”),法定代表人:林磊,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63号309室,注册资本:18192.562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2月27日,主营业务:幕墙工程,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门窗加工制作,建筑遮阳产品的设计、加工、安装及其相关技术咨询。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玻机45%股权,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上海玻机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账。

四、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自愿、客观公正、价格公允为原则。公司与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参照同类业务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其收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江门工玻投资建设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控股孙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二期项目

● 投资总金额:人民币3.99亿元左右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华南地区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以及一带一路带来的广西等地的开发建设,区域玻璃市场容量进入高增长阶段;同时,在节能环保、产业升级等宏观政策的深入下,建筑行业对高质量、高节能的建筑材料需求不断提高。根据预测,华南地区未来高端玻璃需求量将上升明显,市场未来前景看好。公司控股孙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工玻”)成立于2007年,其产品、产能、设备等已无法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因此,江门工玻计划投资建设二期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左右。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项目建设将逐步实施。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二期项目的议案》

2、本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2、项目情况:

江门工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于2007年10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银源路10号,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经营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制品,节能低辐射LOW-E特种玻璃、夹层中空安全环保节能复合特种玻璃、自洁环保特种节能玻璃、低辐射LOW-E特种玻璃基片等深加工玻璃),并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其产品覆盖国内华南市场、港澳台地区及东南亚市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江门工玻总资产为35,141.70万元,净资产为20,928.4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058.39万元,净利润4,161.04万元。

随着社会发展,市场对产品的环保、外观、功能等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从而对设备自动化、加工精度等要求也越来越高,江门工玻一期生产线于2008年建成投产,在产品结构、设备自动化精细化等方面已缺少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产能小而无法满足大体量项目同时生产的要求,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对市场订单的持续发展与品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江门工玻计划开展二期项目的建设。

本次江门工玻二期项目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3.99亿元左右,自有资金2.19亿元,外部筹资1.8亿元,计划2022年上半年投产。项目的设备投入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运营状况逐步实施:建设初期以补充目前产能缺口为主,在一期设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保障绿色建筑节能玻璃的产能需求,补齐产品空白。

经财务依据一定基础数据测算,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经济指标预计为: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约为15.21%,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约 5.23年,项目年化收益率约14.16%,项目税后净现值约12.755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门工玻二期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其产品档次、质量、效能,丰富其产品类别,完善深加工产业服务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市场竞争力;且可延长一期投资回报率与回报时间,发挥一期设备产能,降低综合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1+1>2” 的经营效果;此外,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是以目前市场状况为依据所作的分析,未来建筑加工玻璃市场的发展需求和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存在波动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在充分研判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项目建设,稳健投资,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完善销售营销体系,积极开拓市场,提高接单能力;同时,拓宽采购渠道,利用集团集中采购优势,增加议价能力;继续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劳动力、设备利用率,降低成本,以增强产品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关注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1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2020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所需,系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