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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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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0,449,464.21元,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5,191,467.37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8,738,478.09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87,363.88元(含税,以2020年4月8日总股本计算,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佳都科技长期致力于用科技力量为城市带来更美好的生活,公司以“AI赋能,构筑城市智慧新生态”为愿景,坚持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投入和产品化应用,落地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三大垂直场景。

在此基础上,公司形成了“1+3”业务布局:以自主研发的城市数字平台和智慧物联终端为驱动,为客户提供智慧的轨道交通、智慧的城市治理和企业数字化升级三大解决方案。

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

(1)主要业务

佳都科技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与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场景的行业Know-How结合,形成一系列行业数字平台和智能终端产品,助力企业和公共组织的数字化升级。

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对AFC、PSD、ISCS等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以“全息感知、全景管控、智能分析、主动进化”的智慧车站设计理念,全新研发智慧地铁数字平台“华佳MOS”,并结合机器视觉、语音识别等感知智能技术研发了自主客服、语音TVM、刷脸快速安检等系列乘客服务终端;同时,进一步推进扇门模块、逻辑控制单元、门控单元、主控平台、清分系统、支付模块、智慧安检门等核心模块、设备和平台的国产化应用。

公共安全领域:以计算机视觉和视频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针对治安防控、案件侦查、社区管理、应急(危化品)管理、出入口管理等安全需求,研发形成视频云大数据平台、多维信息接入平台、“蜂巢”人口精细化管理平台、“明镜”涉案线索管理系统、“觅影”视频目标快速追踪系统、“明毅”AR三维实景融合技术平台、危化品动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等行业数字平台,以及人脸识别闸机、人脸识别模块、AR载具、全景重建系统、智慧路灯等智慧物联终端。产品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实战需求,在广东、山东、安徽、河南、广西等地已得到推广普及。

城市交通领域:公司目前正在研发和试点“城市交通大脑”数字平台及配套终端产品,并已在报告期内实现一线城市试点突破。“城市交通大脑”是面向城市交通治理和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系统,其利用计算机视觉和智能大数据技术,通过视频监控、雷达、线圈等交通IoT终端,对车辆、行人、车流、车道、交通标示的信息进行实时识别、采集、分析、和研判,帮助城市交通管理者“对症下药”,实现科学治堵。

(2)经营模式

上述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产品,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合作伙伴,面向公安、地铁、交管部门的客户进行销售。由于行业客户在购买软件平台或软硬一体设备的同时需要厂商提供部分定制开发、系统集成等解决方案服务,因此该业务大多会以“产品+交付”的形式开展销售经营。

(3)行业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主要面向地铁、市域、城际、有轨电车、BRT快速公交等场景,提供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站台屏蔽门系统(PSD)、综合监控系统(ISCS)和通信系统(CBN)四大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具备多专业解决方案实施案例,目前业务已累计覆盖广州、武汉、青岛、天津、宁波、厦门等22座城市。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或总包的方式获取智能轨道交通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3)行业情况各块业务所处的行业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公司面向公安、应急、住建、政务、交通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提供涵盖顶层规划、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维保服务,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基于视频云+大数据的全栈解决方案。项目案例目前已经累计覆盖广东、河南、新疆、山东、贵州等18个省份,形成全国布局。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智慧城市领域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3)行业情况各块业务所处的行业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4、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数字化升级,包括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IT综合服务两部分。其中,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包括网络设备、IT设备、云计算产品的系统集成业务,产品涵盖了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数字化基础设备,以及信息安全、云计算等数字化软件;IT综合服务以包括厂商授权服务在内的企业数字化设施运维服务为主。

(2)经营模式

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和服务网络,与新华三、宇视、华智、ORACLE、迪普等知名ICT厂商合作,为各级经销商、终端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上述厂商产品的渠道、设计、集成服务;依托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和运维系统,及惠普等厂商的维保服务授权,提供运维外包服务。

(3)行业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管理层在新“3×3”规划的引领下,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场景的产品创新和落地应用,进一步完善了“数字平台+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布局,为公司未来在实现高质量增长、提升盈利能力的道路上持续进步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新签及中标合同额190.1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0.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亿元,同比增长159.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85亿元,同比下降5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5.50万元。

1.关键战略业务进展

(1)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壮大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团队

公司在各个层面加大对高端科技人才的引进,以李德紘院士领衔的多名规划、算法、产品专家加入公司。其中,新加坡工程院李德紘院士是交通运输工程与管理科学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著名学者,他领导的新加坡国立大学“智能交通实验室”在智能交通建模仿真及动态大数据分析领域取得了多项国际性研究成果。目前,李德紘院士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院长职务,协助公司组建了由多位海内外院校博士组成的研发团队,研究领域涉及计算机视觉、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智能交通、5G通信等方面技术。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深化行业Know-How理解,报告期内公司还引进了多名在轨道交通行业拥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资深人员到公司担任副总及总工职位;引入在大型云计算平台领域拥有丰富系统设计经验的人员到公司担任研发总监;从业务、技术两个维度同时夯实公司的人工智能技术大规模落地能力。

(2)扎实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和内部赋能体系建设,研发投入和成果持续提升

公司成立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打造了跨事业部的基础共用技术平台,在总部和事业部层面形成“基础技术研发-产品应用研发-解决方案设计”的技术产品化、产业化流程,有效提升基础技术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化效率,其“内部赋能”的作用正在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99亿元,同比上升49.39%;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发明专利从广东全省数千件申报专利中突围,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

(3)产品化升级加速,进一步完善“数字平台+智能终端”产品矩阵

轨道交通方面,公司在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基础上不断创新,研发形成新一代的“智慧车站”系列平台和终端,实现“刷脸”进站、智能安检、语音购票、机器人客服、全息站控等新应用,将繁杂的运营维护工作从“计划修”升级为“状态修”,助力业主提升地铁乘客服务质量及“精益运维”工作效率。目前,“智慧车站”系列产品已经在广州智慧城地铁站应用,未来将在广州地铁及其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实现更大范围的落地应用。

公共安全方面,公司在“警务视频云”平台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治安防控、案件侦查、社区管理、应急(危化品)管理、出入口管理等安全需求,研发了“名捕”“明毅”“蜂巢”等行业数字平台,助力客户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同时,公司加大了在安防终端领域的产品研发,推出20多款人脸识别智慧终端,提供便捷、灵活的身份验证服务,打造“佳都A.I. Family”自主品牌。

城市交通方面,公司基于“城市交通大脑”底层平台技术,结合交警交管的实战需求,推出新一代“一体化交通指挥管理平台”,并首次实现在广州、合肥等一线及准一线城市试点,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大脑”在超大型城市复杂路面情况下的交通治理能力。在广州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关于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佳都科技智慧交通平台”被列入广州市推进基础创新平台建设的行动计划;截至年报发出日,“城市交通大脑”已入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一批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公示名单”。

报告期内,在上述轨道交通和城市交通新产品的增长带动下,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业务取得营业收入2.68亿元,同比增长28.13%,毛利率提升至66.75%。

(4)探索轨道交通总承包和智能化产品渠道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新时代下智能化轨道交通机电设备总包项目的建设模式。一直以来,智能化机电工程是制约轨道交通建设的核心环节,传统建设模式在站点分散和站线长的情况下,牵涉到的专业数量多导致各方相互交织、管理网络低效,建设效率有较大提升空间。总包项目模式的引进,把传统多个独立、条块分割、设计采购施工分离的多个“管理中心”集成为一个专业、高效、统一、集中的管控中心;形成“重点突出、分级管理、全面覆盖、反应迅速”的管控体系,从而多专业、多环节可以无缝对接,高效协同,大大提高了整体项目的建设效率。总承包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其标志着公司整体方案交付能力的持续提升,跨专业人才团队的持续打造,这为公司进一步夯实技术方案“护城河”;一方面为客户带来更完整的科技体验的同时,也大幅提升公司各类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的销售规模;最后,线路开通后运维服务的整体承揽,则有利于为公司在建设期后取得持续的业务现金流,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健性。未来公司将依托丰富的项目建设案例和经验,积极开拓全国轨道交通智能化的总承包业务。

随着产品标准化程度的提高,公司除了将自研产品叠加解决方案进行销售之外,也逐步探索通过渠道商、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单独销售,从而扩大自研产品销售规模,加快产品化转型速度。

(5)牵手国内知名ICT企业,合作生态进一步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为、神州数码、中兴通讯等单位开展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各行业的国产化和数字化升级。其中,公司面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区管理的“明毅”“蜂巢”等行业数字平台已经与华为鲲鹏、昇腾体系开展并取得首批兼容性互认证,已成为华为EBG的42家领先级ISV(独立软件开发商)之一,是华为在智慧城市领域的重要的行业合作伙伴,并在 2019年10月的安博会 “数据智能 孪生城市” 佳都-华为联合产品发布会上,面向国内主流集成商合作伙伴发布了多款联合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与神州数码签署了合作协议,聚焦身份验证、身份识别以及商业楼宇行业需求,将“刷脸技术”快速有效地融入到商业楼宇通行生活中;与中兴通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轨道交通5G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共同探索5G+AI在城市场景中的应用。

2、各项业务进展情况

(1)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实现业务收入8.29亿元,同比增长8.85%。年内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总金额达到118.89亿元;全资子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通号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达到29.07亿元;累计中标147.96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广州未来新建的10条线路及延长线,对公司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以外,公司还陆续中标了合肥5号线、武汉16号线、金义东市域线等多个轨道交通项目,新增案例城市2个,项目业绩累计覆盖城市已达到22个,全国化布局进一步扩大,带动收入规模不断提升。同时,更加注重导入毛利率较高的自研核心模块和智能产品,有利于实现业务毛利率的企稳和快速提升。

(2)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实现业务收入16.24亿元,同比下降17.37%,毛利率同比略有下降。由于公司在年内重点加强了解决方案对“警务视频云”“名捕”“明毅”“蜂巢”等自研产品销售的拉动作用,减少了部分自研产品占比小的项目承接,导致收入规模较上一年度下降。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聚焦广东、山东两大基础好、风险低的优势市场,拓展湖南、河南、安徽等中东部较发达地区;广东地区在去年拿下省厅视频云一期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往韶关、花都、南沙等地市一级公安推广警务视频云产品;山东地区拓展青岛、潍坊、烟台等地的公安市场。同时,在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趋势下,公司依托“明毅”产品线,拓展应急、海关、安保等领域的市场。而城市交通大脑则通过试点带市场,重点突破一线和准一线城市。

(3)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

受益于以云计算和国产化为核心的数字化升级浪潮,公司抓住机会加快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拓展,整体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实现业务收入22.76亿元,同比提升31.28%。同时,加快ICT产品集成业务和运维服务业务的融合拉通,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加快业务升级步伐。

3.员工发展与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退出,激励员工187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布了新的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19年9月1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4.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55万股(不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持续夯实共同进步、共享丰盛的平台。能力建设方面,公司对标业界一流IT企业,启动了四大管理变革任务工作,重点对销售回款流程、集成产品研发流程、干部培养和激励、供应链管理等经营模块进行系统性地诊断、梳理、调整、IT化。

4.市场与品牌建设

2019年6月,公司在广州主办了 “2019年花城科技论坛暨A.I.+智慧城市产业创新发展峰会”,新加坡工程院、加拿大工程院、欧洲科学院院士等多位全球顶尖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探讨人工智能与智慧城市的未来。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地位不断夯实,荣获“2018年度人工智能企业百强”“‘A.I.+智慧城市’最佳产品成长奖”“2019年‘亚太地区十大多因素身份验证方案提供商’”“AIoT赋能优秀解决方案奖”“‘2019人脸识别技术排行’榜单第四”“最具成长性人工智能产业上市公司”等人工智能领域奖项,连续3年蝉联“中国智能交通建设推荐品牌”、“中国智能交通三十强”、“中国信息化(智慧公安)示范实践奖”等行业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获上证报“金质量”持续成长奖。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李旭、刘佳,独立董事卢馨、赖剑煌、鲁晓明出席了会议,董事GU QINGYANG (顾清扬)委托董事刘佳代为出席参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0,449,464.21元,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5,191,467.37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8,738,478.09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拟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按2020年4月8日总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70,087,363.88元,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0.30%。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伟、李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019年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9年审计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其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酬金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酬金35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董事会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月姣主持,监事刘文静、陈凌子出席会议。会议经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4,723,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上述款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747,2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75,7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2018年12月25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442920032744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1,484,297.43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297.43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24,766.74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6,141,916.08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20年3月31日起,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日,募集资金理财余额8,500.00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规定。佳都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表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建设期三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部分达产。

附表2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深度学习软件平台、AI+人脸识别综合应用平台、AI+车辆结构化综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商用一脸通平台及智能终端五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注2: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铁综合监控云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新型自动售检票机、地铁新型多媒体站台屏蔽门四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0%。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0,449,464.21元,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5,191,467.37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8,738,478.09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752,184,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87,363.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680,449,464.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087,363.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11,851,006.05元,同比增长7.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449,464.21元,同比增长159.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07,545.35万元,同比下降59.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254,999.82元。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行业方面,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行业和轨道交通行业均属于“新基建”的重点领域,其中人工智能正在进入规模落地阶段,其与5G、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协同赋能正在公共组织及各行业企业中掀起一轮数字化升级浪潮;而城市和城际轨道交通正在粤港澳湾区等区域城市群加速建设,成为“湾区经济”中各经济要素快速流通的重要载体。因此,公司拟进一步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2、经营模式方面,公司的智能化业务以“产品+解决方案”为主,客户大多为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部分项目采用PPP、总承包等模式,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近年来正在积极向产品型模式升级,提高智能化产品销售在业务中的比例,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改善现金流结构。

3、待履约合同方面,公司2019年连续中标多个智能化业务订单,其中在广州地铁累计中标147.96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广州未来新建的10条线路及延长线,时间跨度包括5年的建设期及线路开通后10-15年的运营期。公司充足的在手订单保障未来快速增长,但对长期营运资金需求不断提高,需要留存充足的资金储备以支撑各个大型项目顺利交付。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中标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业务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企业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9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伟、李旭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0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按招标价或市场价),定价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 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作为办公使用,可以改善办公环境,租赁价格参照参考周边写字楼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定价,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 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空置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将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 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0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按招标价或市场价),定价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 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作为办公使用,可以改善办公环境,租赁价格参照参考周边写字楼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定价,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 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空置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将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 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