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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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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0-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7.07%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2020年4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临时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24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4日

至2020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见2020年4月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以及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3-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回避议案7表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回避议案12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