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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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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11,271,241.0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9,303,752.4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641,396.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62,356.05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居民供暖四个品种。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在发电上网业务的同时,还承担主城区域供暖、蒸汽及高温水销售业务,子公司环海热电承担庄河市区域供暖业务。

公司经营模式:将煤炭等一次能源加工转换为电、热产品并通过电网、热力管网销售给用户。

行业情况: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具备公共事业的特性,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市场需求方面,电力需求受经济形势和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较大;热力需求为刚性需求,相对稳定,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新增热用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完成发电量50,50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134万千瓦时,增幅13.8%,完成年计划106.5%。发电量增长主要是因为北海电厂设备改造后出力大幅提升,稳定经济运行;东海电厂考虑运行经济性,夏季停运时间长,发电量相对减少。

完成蒸汽销售量68.6万吨,同比增加3.4万吨,增幅5.2%,完成年计划97.9%。售汽量同比增长因为北海电厂出力提升,市场需求增长。

完成高温水销售量38.8万吉焦,同比增加3.5万吉焦,增幅9.8%,完成计划107.7%。因热用户发展,高温水销量增长。

公司期末供暖面积1,68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7万平方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61亿元,净资产总额7.38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9.51%、1.27%,资产负债率67.3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亿元,增幅4.94%,净利润1,127.1万元,同比增幅316.3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变更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a.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

b.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即大连庄河环海热电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五、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11,271,241.0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9,303,752.4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641,39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62,356.05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俊修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已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三、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拟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项目贷)。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如授信总额度获得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的批复后,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11,271,241.0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9,303,752.4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641,39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62,356.05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6,019.13万元,累计折旧4,627.54万元,账面净值总计1,391.59万元,确认报废损失1,391.59 万元。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公司环保提标改造、优化管网、提升锅炉负荷能力和锅炉热效率、改善热源的要求,公司拟对下属北海电厂无法继续使用的部分淘汰技术工艺以及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而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设备。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6,019.13万元,累计折旧4,627.54万元,账面净值总计1,391.59万元,确认报废损失1,391.5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将减少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1,391.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43.7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固定资产报废,淘汰失去使用价值的老旧设备,有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固定资产报废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

注册资本:1750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12层3号

历史沿革: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1983年8月经财政部批准大连市财政局组建设立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是大连地区成立时间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首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00年10月与大连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12月加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大连分所。2013年11月随同总部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资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为近80家企业提供证券相关业务服务,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田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名。截止到2019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2018年末416人,增加2人,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3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大连分所现有从业人员6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1人,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0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018 年):2.22 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 年):1.7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 年):4340万元

最近一年净资产(2018 年):2163.15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总计为近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大连分所2018 年度业务收入 20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万元,总计为近9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00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宋连作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淑慧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力从业经历: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人民币65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确定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5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及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9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阳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维修;工业产品生产资料购销。

关联关系:热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2、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纪峰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电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1.蒸汽销售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因双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热电集团销售蒸汽产品。销售数量根据各热源厂供热范围内热用户的实际需求量确定。销售结算价格由“市场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自2020年起,以现行结算价格240元/吨为基础,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当蒸汽单位生产成本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双方协商调整并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2. 委托加工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热电集团对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价格按实际成本确定。即按照公司供暖业务量占热电集团热力产品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3. 煤炭采购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煤炭购销框架协议》,为借助热电集团煤炭采购优势,公司于协议期内向热电集团购买煤炭。采购价格参考煤炭销售市场价格,保证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及现行市场条件制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

4.房屋租赁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办公楼中的两层作为办公场所, 建筑面积1352.4平方米,租金标准按照《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月租金40元/㎡。

5. 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与海兴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等工程事项由海兴公司负责。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参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修定额标准》及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确认工程总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性、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委托加工合同》、《煤炭购销框架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大组【2017】35号)的要求,遵循适应性原则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20-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

至2020年5月7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5:00至2020年5月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10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题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5:00至2020年5月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0年5月6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6日下午4:00,传真中需包括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 公司投资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以上1、2 条所列相关文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 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孙晓亮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82298180

联系传真:0411-82298177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