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31,239,426.14元, 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42,256.45元,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6,797,720.57元。按母公司报表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2,230,442.74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9,744,978.33元)。拟如下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260,313.24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经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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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消费领域的经营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江苏省内、以无锡为中心辐射范围内,形成消费领域的百货零售、汽车销售与服务、食品与餐饮一一三个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 百货零售
“大东方百货”定位于中高端精品百货的销售与服务,主要为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高端化商品需求。公司以“大东方百货本部中心店”为核心,整合旗下资源,与80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拥有近30万的注册会员,不断稳固江苏省内、以无锡为中心辐射范围内的行业龙头地位。公司的百货零售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等方式。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板块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主营模式数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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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数据为主营收入及主营成本;“抵消”为各业态间关联交易抵消。
(2) 汽车销售及服务
公司旗下“东方汽车”定位于区域型规模化的汽车销售及服务,与27个汽车品牌厂家建立合作关系,在无锡和周边城市共拥有49家4S门店,拥有注册会员数十万人,公司连续入围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报告期内,位列2019百强榜第28位,作为江苏汽车流通行业内的代表企业,由传统的4S店集群经营模式向汽车经销及服务全产业链覆盖模式发展,满足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用途等各类消费者的购车需求;同时,围绕授权经营的汽车品牌,不断拓展汽车后市场相关业务,包括各品牌汽车的维修及保养、汽车用品销售、二手车交易等服务,形成从新车购置到维修保养,再到二手车交易的汽车消费及流通产业链的闭环,既帮助消费者最大化利用其所购汽车价值,也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汽车销售及服务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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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板块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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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数据为主营收入及主营成本。
(3) 食品与餐饮
公司旗下“三凤桥”作为中国商务部首批认定唯一的无锡地区中华老字号企业,其生产的三凤桥酱排骨为无锡三大地方标志性特产之一一一“无锡酱排骨”的发源品牌,享有声誉,其烹制技艺被列为首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三凤桥”目前由熟食产品及包装食品、餐饮二个业务板块组成。“三凤桥食品”以生产的新鲜、真空包装、保鲜包装三大熟食系列共100多个品种为消费者所认知;“三凤桥餐饮”下辖“三凤酒家”、“三凤桥·客堂间”、 “三凤桥·大牌档”三个不同定位字号店,以继承典型无锡本帮菜为特色,以“江南·无锡的味道”、“家的味道”获得消费声誉,同时兼顾日、韩、川、粤菜系及时尚创新菜品,2012年三凤酒家成为“锡菜”的研发创新基地。近年来“三凤桥”以“质量是生命,文化是精髓,传承老字号,开拓求创新”为发展思路,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通过江南美食与餐饮文化的推广,持续打造优质老字号品牌。
公司食品与餐饮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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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品与餐饮业务板块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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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数据为主营收入及主营成本。
2.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1) 行业环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资料显示,2019年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9.08万亿元,接近百万亿的水平,比上年增长6.1%,增速同比下降了0.5个百分点,国内经济稳中求进,总体达到预期,但增速自2018年以来呈持续放缓趋势。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增速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两步,同样呈持续放缓趋势。2019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但增速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增速也呈持续放缓趋势。
从零售行业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6年保持中国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增速虽有放缓但仍然保持强劲,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2019年度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0.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传统线下零售占比进一步受到压缩。随着人均可以支配收入的不断提升,零售行业的消费需求总体旺盛,但更具多样性呈现。一方面消费升级持续,中高端商品消费增长快于基本需求消费,品质化、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增多;另一方面,线上零售、网商、出国购物、代购等新的消费形式或渠道,不断挤压线下零售的市场份额,而传统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实体店的市场环境及竞争态势未缓,压力更巨。
从汽车销售与服务行业来看,2019年,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下降0.8%;2019年全国汽车销售2,576.9万辆,同比下降8.2%,降速同比增大了5.44个百分点,已是连续第二年下降;2019年狭义乘用车销量2,069.76万辆同比下降7.4%(广义乘用车销量2,103.69万辆同比下降7.5%),对比上年-3%的降速较大,是超预期的下滑。汽车销售自2017年达到历史销量最高峰后,国内汽车保有量渐趋饱和,新车销售将转换以置换为主,是长期趋势;然而正因汽车保有市场的持续增厚,汽车服务及其后市场的发展及占比将持续放大。但近阶段,特别是自2018年开始持续的负增长和下行,以及2019年受经济下行压力的消费信心不足、贸易摩擦、“国五、国六标准硬切换”等因素影响,汽车销售与服务行业仍须不断面对市场及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压力。
(2) 区域环境
2019年,无锡市地区生产总值11,852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83.41亿元,比上年增长8.5%,增速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54,847元,同比增长8.9%,增速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40元,同比增长7.1%,增速较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无锡市GDP连续突破万亿,无锡地区社会消费的增速虽略有微幅下缓,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无锡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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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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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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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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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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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62亿元,同比增长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同比下降24.2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51家品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东方鸿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电器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电器江阴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专卖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9家品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东方百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湖北东方美邻便利店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兵华
2020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0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兵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七、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九、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报告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范围内;公司预计涉及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涉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均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预计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6日(周三)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内容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并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7日(周一)。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人,现场参会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也兼顾了合理回报股东的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对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
七、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报告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范围内;公司预计涉及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涉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均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预计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为71.4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2,230,442.74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31,239,426.14元,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42,256.45元,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6,797,720.57元。按母公司报表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2,230,442.74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9,744,978.33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260,313.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1.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的9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在考虑合理回报股东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也兼顾了合理回报股东的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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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1,322.53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金。该公司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电梯的维修、保养;钟表修理;金银饰品加工;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自由场地及专柜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振邺。该公司经营范围: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服务;自有场地出租;经济贸易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停车场服务;黄金、珠宝的销售;验光、配镜服务;摄影服务;钟表修理;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音像制品、书报刊的零售;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16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志强。该公司经营范围:电影放映的服务;音像制品、书报刊的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工艺品、日用品、玩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07月29日,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海门市三和镇工贸园区,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仲辉。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暂定贰级);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20日,注册资本196,614.41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金。该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配餐,飞机零配件的制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⑥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无锡市金城东路290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颋。该公司经营范围:保时捷品牌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自行车的销售;百货的零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汽车保养服务(不含维修);汽车展览展示服务;二手车经纪;机械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食品销售;票务服务(不含铁路客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汽车按揭代办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南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祺,经营范围:保时捷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农产品、化妆品、服装、箱包、玩具、工艺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文体用品、自行车、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票务代理;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二手车买卖的咨询中介;会展服务;代办银行贷款手续;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27日,注册资本11,363.63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韫瑜,经营范围:保险专业代理(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⑨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霄燕,经营范围: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它业务。
⑩无锡民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0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辛鸣,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客房;饭馆;体育场(馆);游艺厅(室);游泳场(馆);中餐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棋牌;百货的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⑾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7日,注册资本8,2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大为,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⑿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5日,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注册地宜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豪,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类)生产;食品用塑料容器生产;预包装食品(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⒀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28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侯福宁,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⒁无锡三凤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21日,注册资本39,67.94万元,注册地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停车场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⒂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0日,注册资本 8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豪。该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国内贸易,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71%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②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49%股权。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同时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30%股权(朱仲辉10%,杨彦青20%)。
⑤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⑥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公司,持有其30%股权。
⑦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公司,持有其40%股权。
⑧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⑨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电器有限公司的的参股公司,分别持有其32.5%股权和1.9%股权。
⑩无锡民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⑾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⑿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⒀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⒁无锡三凤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凤桥肉庄的参股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⒂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是上海均瑶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均瑶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预计2020年度本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规模大致为10,528.62万元,具体每项最高限额详见前面“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各关联方之间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结算依据水电等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对位于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层的物业进行管理,面积为2142.2 M2 ,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每年物管费31.28万元,能耗费23.46万元。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契约,租用其位于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9层,面积为1114.67 M2,期限2017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年租金83.40万元,物业管理费16.27万元,公共能耗费12.21万元。
4、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契约,租用其位于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10层,面积为742.5 M2,期限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年租金47.43万元,物业管理费10.84万元,公共能耗费8.13万元。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无锡市工运路28号二百大楼5楼,共计约2600 M2,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年租金28万元,物管费12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递增1.2万元,第七年起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再递增1.2万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末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向其出租无锡金城东路(东方汽车新城)17,280平方米占地面积及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为20年。
7、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东方鸿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签订了肉类购销合同,期限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年采购额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均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8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无反担: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综上,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调剂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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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0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9亿元(均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是一家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专业服务机构,是江苏省行业内获得“江苏名牌”荣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崇尚“诚信创造价值、专业成就事业”的核心价值观,凭籍“质量立所、服务兴所”的经营理念,依赖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赢得了广大客户和同行的信赖与支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国内资本市场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较丰富审计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公证天业”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9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合伙人数量:4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346人,比上年330人增加1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
从业人员总数:776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家数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04亿元,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正曙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本期签字会计师:夏正曙、武勇
1、夏正曙
夏正曙,1994年以来,一直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工作。
2、武勇
武勇,2001年以来,一直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工作。
(下转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