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45版)

2020-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3、张雷

张雷,1993年以来,一直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9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合计人民币119万元,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报酬基本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执业证书及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建议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张鸣、龚晓肮、杨芳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度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给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9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合计人民币119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资格证照。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完毕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8477.9518万元。另,因公司经营需要,须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须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0-01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

至2020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0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30一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秘办公室。(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01

联系电话:0510-82702093

联系传真:0510-82700313

联系人:陈辉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