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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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诚信”)持有公司股份7,008,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广州诚信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2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表按照转增后总股本156,520,000股计算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广州诚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如果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广州诚信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广州诚信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销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的销售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预估值,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最后金额总量不及预估的情形。

● 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 协议履行期限: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于2020年4月10日与北京意锐新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锐科技”)签署了《2020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就桑锐电子向意锐科技销售移动支付相关产品达成合作意向,本协议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意锐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意锐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北京意锐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及国外对二维码及支付终端相关(产品)通讯部分的研发及整机的代采、代工。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原则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需要代采的产品信息,包括图纸,说明文档等,必要时甲方可提供样品;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物料及供应商信息采购相应物料,甲方有责任提供优质供应商,乙方有义务优化供应商。乙方如在同等质量和服务下发现报价更低的供应商,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向该供应商采购相应物料;

(3)乙方先加工制作相应备品或者样品供甲方选择和检验。检验合格后,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需求和乙方的生产进度安排批量生产;

(4)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的采购需求后,乙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并按照甲乙双方采购合同要求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即提供给产品的实际使用方;

(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或者产品的实际使用方的需求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提供产品的保修服务和不良品的维修服务;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给甲方提供不良品的维修记录等信息。

2、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3、合作产能

2020年甲方预计和乙方合作的产品总数量达到179万台。下表中的数据是预估数据,具体价格和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二)双方权责

1、对于乙方能够生产,按照甲方需求生产并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产品,产品和服务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从乙方采购;

2、对于生产或售后的不良品,乙方保修不良品,并提供不良维修记录;

3、甲方在乙方生产的货物,包括原料配比,生产,测试、包装,运输,整个过程中进行全程监控。如果发现出现问题,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马上整改,一直改到产品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4、对于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发运等,乙方尽力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产品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同行其他相同质量产品;

5、合作期间至合作结束后5年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从事二维码相关业务,同期间内不得跟其他二维码厂家合作生产产品;

6、合作期间乙方质量不达标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解决问题,减少损失的同时选择与其他厂家合作。

(三)其它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正常履行将有利于桑锐电子在2020年获取相关产品订单,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预估值,具体价格和数量以双方在该协议下签署的实际订单为准,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