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1版)
(上接111版)
■
■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部分为上市金融机构,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未上市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情况如下:
■
未上市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8年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7-2019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规定公司2018年8月-2019年的各类理财产品规划额度为:
投资理财的本金控制在年度 40 亿元(含)人民币之内(含控股子公司,下同)。
1、类固定收益的产品,包括国债及各类安全级别高的其他债券,申购新股,认购各类金融机构合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以及认购各类投资理财平台上的安全级别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对于此类产品本金金额控制在5亿元(含)人民币之内。
2、非固定收益类的产品,包括认购各类金融机构(银行、公募基金、私募 基金、信托、保险基金等)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认购各类投资理财平台上的安全级别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总金额控制在年度25亿元人民币之内。
3、针对资本市场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控制在年度10亿元人民币之内。
4、为配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控制在年 度4亿元人民币之内,单个控股子公司年度的财务资助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 民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