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 9:15至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B座2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继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0人,代表股份53,60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65%。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3,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50%。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人,代表股份1,073,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0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9892%;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汤士永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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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物流受阻,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业绩将出现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箭科技,证券代码:002977)于 2020 年 4月 9日、4月10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3 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