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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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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减持承诺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控股”)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维业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7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0 %。

董事会认为:维业控股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亦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刊登的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5.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5.2发行规模

15.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5.4债券期限

15.5债券利率

15.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5.7转股期限

15.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5.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5.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5.11赎回条款

15.12回售条款

15.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5.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5.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5.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5.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5.19担保事项

15.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6、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22、审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减持承诺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及 2020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6、议案8、议案14至议案21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和议案22,张汉清先生、张汉洪先生、张汉伟先生、彭金萃女士系关联股东,依照有关规定需回避表决;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8:00 。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18: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34(信封请注明维业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5-83558549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 张继军 詹峰

(二)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传真:0755-83558549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21

2、投票简称:维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股东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即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