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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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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及泡沫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塑料包装膜、塑料托盘、塑料缓冲材料(主要是EPE缓冲材料)、聚苯乙烯泡沫(EPS)、及其与辅料组装形成的复合包装材料等包装材料,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智能手机、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周转及销售包装。2019年6月,公司收购东莞群赞85%的股权,公司业务扩展至锂电池新能源及3C消费性产业,主要产品有无线充、移动储能电池、两轮车动力电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器具等,主要应用于移动智能设备、智能电器电源等的设计和制造。

公司的经营方式是根据客户需求从事来样订单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产品特性、技术要求等,进行相应的包装设计和包装产品开发。公司凭借规模和全国布局优势,能够快速整合资源,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及产品配送等所有工作。同时,公司采取常备安全库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订单,符合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行业的需求特征,进而增加了客户的粘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行业,根据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划分属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塑料包装行业,行业主要受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和家电行业影响。报告期内,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较快增长,生产与投资增速在工业各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其中,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0%,增速比上年回落3.80个百分点。2019年1-11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同比增长4.00%,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同比增长5.80%,家用洗衣机产量同比增长10.10%。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在行业发展初期率先引入品质管理,是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企业。公司历来重视环保材料的开发,是行业内首批执行欧盟RoHS标准的企业。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奠定在塑料包装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也参与起草了多项国家包装标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处在下行周期中,国内竞争激烈的包装行业除了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还要应对行业内环保政策趋紧带来的压力。面对重重困难,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遵循既定战略和经营策略,领导全体员工在挑战中寻求机遇,积极打造大客户开发平台拓展新客户,同时,巩固深挖现有老客户,提升供应量;致力于给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设计解决方案,努力由塑料包装生产制造商向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在保证业务规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业务规划调整及收购等,将公司原有包装业务理顺的同时,创新业务拓展至锂电池新能源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2,560.12万元,首次超过10亿元,同比上升45.4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505.56万元,同比上升10.6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业务方面,公司各利润中心加大对重点大客户的维护及优质新客户的开发,深挖客户需求,以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来实现新的利润增长。报告期内,由总部统筹规划,成立了成都启恒作为大客户统一配置服务的平台,加大力度主攻开拓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材料领域的市场;将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盈塑变更为深圳启明作为公司在整体智慧包装领域的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从可视化包装方案开发、测试打样、到提供在线包装加工的一条龙服务,提高公司现有产品价值,提升盈利空间;完成了对东莞群赞85%的股权收购,实现公司绝对控股,使公司的业务由单一传统产业延伸至锂电池新能源及3C消费性产业,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基于对全球贸易局势的预判,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启动了在泰国购地建厂的海外投资计划。

2、生产方面,完善生产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生产制度,落实以效益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开展降本增效活动,提高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各利润中心生产部门积极提升产品生产质量,精益生产严控库存,淘汰更换老旧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落实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3、管理方面,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调整内部股权架构,提升母公司战略投资和监督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强化应收账款特别是逾期账款管理以及存货管理,借助人力资源系统进行人力成本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4、公司继续加大对全生物降解产品项目的研发投入,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对配方和工艺进行改良,深挖新产品潜在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物降解缠绕膜、信封袋、自封袋、高挺度可涂胶PLA薄膜等工业包装及民用产品市场积极开展应用推广工作。可视化塑料包装材料属于新型外包装,多用于家电产品外包装,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并较纸箱包装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欧美国家应用可视化塑料包装较为广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海尔、美的、海信等核心客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积极挖掘可视化包装市场。

5、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公司已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增合并范围:

2、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蔡骅、王武军、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赵万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拟聘任韩艳波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韩艳波先生的简历如下:

韩艳波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职称。曾在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专员,深圳百佳华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主管,星华(香港)集团担任审计经理,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审计经理,2019年10月入职本公司内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韩艳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公司拟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四、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据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3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19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而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李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404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55,629.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0,768,098.35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0元,减去2019年6月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9,700,402.5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123,325.33元。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20,024,939.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665,524.99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0元,减去2019年6月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9,700,402.50元,母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5,940,183.3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5,940,183.35元。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2020年全球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存在下行风险,公司重点客户境外订单减少将对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2019年针对全球贸易局势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设厂。截至目前,泰国公司已注册完毕,2020年将按计划展开购买土地、基础建设、采购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准备工作,随着项目逐步推进,对资金需求将日益增大。

综上所述,为满足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便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多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3元,共计募集资金18,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895.0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21.23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77.7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42.2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9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572.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3.1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12.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和子公司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和子公司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各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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