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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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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矿山机械公司”)、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置业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公司拟于2020年度在2.8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二年期,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全资子公司2020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2.8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0-011号)。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正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备的租赁与服务;综采综掘设备安装、回收与维护;工业设备检测与试验;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井下反井工程施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与修理;设备的承修、包修与服务;工矿配件;矿用井巷支护产品;普通货物运输。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矿山机械公司100%股权。

盘江矿山机械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9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盘江矿山机械公司资产总额69,885万元,负债总额29,730万元,净资产40,15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3,122万元,利润总额5,280万元。

2.公司名称: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佳华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不动产买卖与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房产中介服务、酒店经营、生态养殖等。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盘江置业公司100%股权。

盘江置业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8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盘江置业公司资产总额26,433万元,负债总额2,812万元,净资产23,62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427万元,利润总额80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全资子公司2020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2.8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为二年期。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降低全资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全资子公司2020年的融资需求,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向盘江置业公司发放1.4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为二年期。

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盘江矿山机械公司和盘江置业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对公司合并报表收益无影响。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委托贷款余额14,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1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0-010),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从1997年起至今一直服务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晓熙,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拟安排合伙人刘仁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2005年起一直服务于大信会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相关事宜。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1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0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1),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增加董事会日常工作的部分内容,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后面增加一条: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工作

为更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季度公司安全、环保、经营管理、投资等事项,形成书面简报呈送公司董事。

原第三条及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1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方面都是有效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由于环保不达标、技术进步淘汰、环境改造拆除等原因,部分老旧资产不能继续使用,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是公司正常管理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六、《关于“三供一业”供电改造资产移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将供电改造新建项目资产总额29,789.33万元,采取无偿移交方式,分别移交给六盘水供电局和曲靖宣威供电局,同时移交供电用户63,995户,并按照企业会计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09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559万元。鉴于2018年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9年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6,202万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68%。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35万元。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公告(临2020-018)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日常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高效运作,会议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增加监事会日常工作的部分内容,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1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0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7),会议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增加监事会日常工作的部分内容,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在《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后面增加一条:

第三条 监事会日常工作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日常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季度公司安全、环保、经营管理、投资等事项,形成书面简报呈送公司监事。

原第三条及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1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数据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上接1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