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80版)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19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报告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修订内容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78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97,229,343.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86,698.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02%。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79.6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8.91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68.22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64.89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为280.02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006.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44.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为408.9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274.9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639.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理财产品收益、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7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专项业务自动划转关联账户,存入余额6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于越南CGH公司和马来西亚CGH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账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公司本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将“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越南CGH公司(通过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 PTE LTD作为投资路径设立),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将“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CGH公司,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
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但尚未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中国工商银行新南站支行,于2020年1月2日购入结构性存款产品100,000,000.00元。
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5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春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春光科技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内容等新法规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