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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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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54.35%。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2.6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修订通知明确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并要求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本次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据,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春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春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0年5月11日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gzqb@chinacg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发展规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凯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财务总监吕敬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将会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陆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gzqb@chinacg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杨勤娟

2、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3、传真:0579-89108214

4、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6.67%。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19年未发生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上接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