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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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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7 公司简称:通化东宝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06,148.03 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16,625,756.50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662,575.6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8,365,355.44元,减去2019年按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红利406,797,703.4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531,111,224.42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16,100,000股后股本数为2,017,888,517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577,703.4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127,533,521.0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已实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的股份回购金额200,457,967.43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和制造,主要业务涵盖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治疗领域,以糖尿病、心脑血管为主,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GMP和欧盟GMP认证的生产车间。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商品名:甘舒霖)、甘精胰岛素原料药、甘精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长舒霖)、镇脑宁胶囊、糖尿病相关的医疗器械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糖尿病药物领域、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全面实施以质量、价格、技术、服务为目标的采购策略,通过对供应商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挖掘供应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保证供应商体系的良性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以及月度发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完成各期生产计划。为经营提供优质产品,并在生产中加强管理,降低能耗,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

3、销售模式

基于重组人胰岛素(商品名:甘舒霖)、甘精胰岛素(商品名:长舒霖)的销售专业性比较强,公司自建专业化销售团队,在糖尿病领域创立自身运营模式。以学术活动引导的专业化市场推广等形式,按照所有市场活动需要不断提高地区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另外公司自建商务团队,负责和商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负责回款等。产品再由商业公司配售到医院,完成整个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1、2019年是医改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医药改革进入了深水区,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放大改革效应,药品相关政策频出,对药企而言产生了巨大影响和变化。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中采购、药品市场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相继落地和实施,医药制造业整体面临着量、质、价的全新考验和竞争压力,行业竞争从销售转变为以研发生产端、成本、质量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竞争为重点。

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取消 GMP 认证,但将建立全链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加大了研产销各个环节的违法处罚力度。另外,政府也陆续出台了鼓励医药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推动医药企业积极布局创新药,推动整个行业的优化发展。医改政策叠加,加速行业整合,考验着制药企业质量水平及抗风险能力。促使医药通过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实现产品创新和自身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实力。

2、国家加大了慢病病种的管理,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定,对一批入选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同时对治疗糖尿病不可替代和或缺的胰岛素产品来讲也是发展的契机。因此,公司加强了销售队伍建设,继续深耕具有糖尿病巨大潜力的基层市场。通过“路标”项目、白求恩内分泌项目以及“情系中华,关爱基层”糖尿病教育行动等各种方式加强基层医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效果。现在基础农村大量患者依然没有得到筛查和确认,因此,糖尿病患者的数量在基层依然是个庞大的群体,只是现在受限于基础医生对糖尿病的识别和治疗上。而且基础医院胰岛素使用也限于国家基药目录产品,而东宝胰岛素产品规格符合基础需求,所以依然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3、由于国家在医保政策上调整,4+7带量采购的范围和品种也在不断扩大,糖尿病领域品种也是重点。但由于胰岛素使用方式的特殊性,在带量采购操作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国家的政策方针不会动摇,公司也会积极关注和随时应对。

4、公司二十多年来,专注于糖尿病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线,产品梯队日益丰富,为公司未来发展形成了强力支撑。公司目前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为二代胰岛素,三代胰岛素甘精胰岛素,并且三代胰岛素其它品种及未来的第四代胰岛素公司均有布局。甘精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长舒霖)获批上市,成为国内第三家甘精胰岛素获批上市的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市场地位:公司目前主要产品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商品名:甘舒霖),通化东宝重组人胰岛素产品上市前,市场份额被外企垄断,经过公司多年来努力,通化东宝重组人胰岛素销售已占市场份额25%以上,居第二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

2019年10月22日至 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8,081,444股,截止报告期末,东宝集团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84,216,7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56%。

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9,458,427股, 截止报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74,758,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09%。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1:李一奎已与李佳鸿、李佳蔚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就东宝集团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如在重大决策事项中双方出现争议的,以李一奎意见为准。

注2:李一奎已与王殿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就东宝集团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李一奎和王殿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77,71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实现利润总额 95,24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0.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本公司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衔接规定,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应当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的主要影响如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本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同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2)将利润表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4)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0月,公司首期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通化紫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增子公司后,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如下: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4月13日报出。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一01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冷春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06,148.03 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16,625,756.50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662,575.6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8,365,355.44元,减去2019年按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红利406,797,703.4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531,111,224.42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16,100,000股后股本数为2,017,888,517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577,703.4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127,533,521.0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已实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的股份回购金额200,457,967.43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会议审议时2名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曹福波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 关于提名冷春生、李佳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海、常晓慧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关于提名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股东单位建议,推选冷春生、李佳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海、常晓慧、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冷春生、李佳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海、常晓慧、施维、王彦明、安亚人的个人简历和有关资料,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十二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五日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冷春生,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9月22日,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7年加入本公司,从事蛋白质生物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等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吉林省高管专家,长白山学者技能名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佳鸿,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6月3日,学士学位,2016年毕业于德国费森尤斯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12年于德国福特产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2月起加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助理及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君业,男,汉族,出生于1965年9月22日,正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原吉林财贸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张国栋,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8月4日,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2002年联邦制药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2002年-2005年美国礼来公司医药专员;2005年-2018年5月任本公司大区经理。2018年5月13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文海,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10月3日,本科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中药制药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7月-2002年2月 北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药剂科中药师;2002年2月-2004年3月 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2004年3月-2018年5月任本公司大区经理。2018年5月13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常晓慧,女,汉族,出生于1986年8月16日,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药师(西药)。2009年6月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物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12年6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剂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2年7月加入本公司,从事项目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曾获2016年度通化县优秀共产党员。现任本公司项目部经理。

施维,男,汉族,出生于1959年7月22日,医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一1985年 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免疫室 实习研究员;1988年一1993年 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分子遗传室 助理研究员;1993年一1995年日本大阪大学细胞工学研究所免疫室研究员;1999年一2001年日本大阪大学微生物病研究所分子免疫室、日本学术振兴会外国特别研究员;2001年一2006年加拿大安大略癌症研究所加拿大国家健康研究院(CIHR)特别研究员;2006年一2007年长春生物高技术应用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至今吉林大学分子酶工程学研究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和肿瘤免疫学等方面的研究、教学工作,曾在国内外知名杂志上发表过数十篇论文。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彦明,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11月16日,法学博士,现任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3年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学和公司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公司法学、德国商法和公司法。此外,在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二十余年,办理大量民、刑事案件,担任国内多家公司及政府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兼任职务: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兼职教授,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德国波恩大学、汉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问学者和客座教授。

安亚人,男,满族,出生于1955年3月10日,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经济学硕士。1982年本科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88年研究生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兼会计系主任。兼任吉林省审计学会会长,吉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一01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建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06,148.03 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16,625,756.50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1,662,575.6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8,365,355.44元,减去2019年按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红利406,797,703.4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1,531,111,224.42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3,988,5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16,100,000股后股本数为2,017,888,517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577,703.4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127,533,521.0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已实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的股份回购金额200,457,967.43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九届监事会提名,股东单位建议,现提名程建秋先生、曹福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八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五日

附: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建秋,男,汉族,出生于1962年10月13日,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1994年7月毕业于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基层政工专业。曾任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通化安睿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福波,男,满族,出生于1969年11月4日,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2006年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 1989年至2013年期间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4年1月-2019年12月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0-01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 10 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6:00点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时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二)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邮政编码:134123

(四)联系电话:0435一5088025 5088126

传 真:0435一5088025

(五)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1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佳鸿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发布(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8.09%。

2、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万喜

经营范围:猪脑加工、纸箱制造、空心胶囊制造、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商标印刷、彩印、表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采购中药提取物、包装物、药用胶囊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建华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购进设备和原辅材料发生的业务以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重组人胰岛素产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德荣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尿素、乙醇、乙腈回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接受环保处理等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其工程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6、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批发。315胰岛素笔、胰岛素针、2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2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销售药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7、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注册资本:70,000万(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黄椿木

营业范围: 血糖检测仪、血糖检测试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9.82%的股权,系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为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血糖监测产品的大陆唯一,独家之授权经销商。本公司向其采购血糖监测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之间的原辅材料采购、接受环保处理业务,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供货及时,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进口本公司新增项目需要购置的设备及原辅材料和出口药品业务等,充分利用其资源和优势,降低了费用和成本;

3、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是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建设需要,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本公司持有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9.82%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是其第一大股东。公司与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系在主营业务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基础上,借助公司现有销售网络推广华广生技专利产品舒霖伴侣GM260系列血糖仪,目的是通过胰岛素及血糖仪的协同销售效应扩大公司胰岛素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与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董事曹福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3、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市价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为市场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股东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尚须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交易价格:通化创新彩印有限公司、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

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2、重组人胰岛素原料及注射液购销框架协议

交易价格: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委托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出口重组人胰岛素,并支付其代理费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安排付款。

3、进口代理框架协议

交易价格: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以委托代理方式由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办理进口设备和购买原材料的业务,并支付其代理费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安排付款。

4、药品购销协议

交易价格: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委托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销售药品。

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安排付款。

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价格:依据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结算方式:预算加签证。

6、公司与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在中国大陆地区血糖市场之经销合约书

交易价格:根据华广生技与本公司签署的《经销合约书》,在后续年度本公司将作为华广生技中国大陆产品的独家销售总代理,依据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经销合约书》中涉及双方未来合作定价等条款均系在平等商业谈判的基础上作出的。

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安排付款。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交易情况意见及所发表的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一01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3月在北京注册成立。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19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3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末净资产2163.15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 2.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6 亿元,总计为近 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证券业务收入4340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下转1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