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创意设计及广告策划为基础、“线上+线下”互联网营销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要业务分为互联网To B端(精准营销广告)和To C端(精准营销跨境电商),以及线下为客户提供全案包装设计及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9亿元,同比增长32.62%;实现净利润3.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05%,基本每股收益为1.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4%。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9亿元,较上年增长5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07亿元,较年初增长104.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62%,主要系上年收购北京龙域之星、济南吉联,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营业收入并表,同时本期公司电商业务、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1.7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
3、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2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广告费、包装费等也相应增加;同时电商业务的销售物流运费、广告费支出占电商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影响所致;
4、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1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上期末收购济南吉联、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管理费用并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应增加所致;
5、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91%,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以及本期收购安徽吉宏后研发费用并表增加所致;
6、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20%,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相应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7、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3.0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货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名称和内容发生变更的,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8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增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成都渡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火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年减少子公司:厦门吉联包装有限公司、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NOVABEYOND TECHNOLOGY(SD) PTE.LTD.、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浩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43,665,792.48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366,579.25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299,213.23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37,849,597.2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7,148,810.43元。
公司拟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XYZH/2020XAA20138《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利用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互相担保风险可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供应商采购原纸等原材料,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并对担保额度作相应预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下午14时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43,665,792.48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366,579.25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299,213.23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37,849,597.2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7,148,810.43元。
公司拟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43,665,792.48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366,579.25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299,213.23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37,849,597.2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7,148,810.43元。
公司拟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分配方案转增金额未超过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稳健的经营业绩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目前公司股本规模较小等实际情况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与公司良好业绩、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拟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
2、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37元,募集资金总额18,47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98.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575.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6年7月6日,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2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 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93,699 股,发行价格为 20.3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63.6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95,393.70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304,569.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 XYZH/2019XAA2035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3,092.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502.74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5月20日,本公司已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3,106.11万元,本期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0.6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收入净额累计21.12万元),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节余4,900,064.77元。本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相关公告,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4,900,064.7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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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8 年变更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并与上述开户银行及华创证券就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5月20日,首发募集资金具体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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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相关公告,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4,900,064.7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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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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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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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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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发的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2020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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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市吉宏”)、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吉宏”)、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宏”)、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吉联”)、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宏”)、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吉宏”)、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吉链”)、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吉宏”)、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工业”)、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正奇”)根据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1、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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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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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
2、申请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融资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并进行分配调整、签署授信、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9月1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金山开发区察素齐路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平面广告设计制作;纸制品开发、设计、制作及销售;批发零售纸张、印刷器材、印刷耗材、塑料制品、五金配件;包装箱、包装盒的加工销售;机械维修及技术改造业务。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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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呼市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1月8日
3、注册地点:廊坊市广阳经济开发区宏业路68号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箱、包装盒加工及销售;纸制品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平面设计;印刷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维修;批发零售纸张、印刷耗材、印刷器材;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核查,廊坊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8月7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33号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铁军
6、经营范围:环保纸容器研发;纸容器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核查,安徽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年7月24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赭山工业园赭山南路西首
4、注册资本:3,2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纸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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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济南吉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8日
3、注册地点: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凭资质证经营);纸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进出口贸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核查,宁夏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04月01日
3、注册地点: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街道南湖工业园南湖5路6号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塑料薄膜制造;塑料制品生产;纸制品设计、制作及销售;纸、印刷器材批发兼零售;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冈吉宏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经核查,黄冈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吉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11月06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海富社区45区翻身路鸿都工业园A栋502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吕诗雅
6、经营范围:区块链的技术开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游戏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建设;链式数据结构研发;高容错的分布式计算系统设计;数字积分系统的开发;计算机系统分析;电子商务平台、广告营销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平台的技术开发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网络商城的技术开发及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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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深圳吉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09月09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206-6)室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含网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核查,江西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吉宏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03月25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浦头路11号三号厂房1#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专业化设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吉宏工业系2020年3月成立,截止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经核查,吉宏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安徽吉宏、济南吉联、宁夏吉宏、黄冈吉宏、深圳吉链、江西吉宏、吉宏工业为综合授信业务项下的贷款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当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由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宁夏吉宏、吉宏工业、厦门吉客印及厦门正奇提供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方式以金融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当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安徽吉宏、济南吉联、宁夏吉宏、黄冈吉宏、深圳吉链、江西吉宏及吉宏工业申请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
2、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互相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司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1,945.7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4%。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下转1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