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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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25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由张水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24,245.82万元,包括:坏账准备7,976.0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2,627.1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71.7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046.37万元、贷款减值准备208.22万元和商誉减值准备16.36万元。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27号《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七、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5,881,658.88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9,363,521.25元。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28号《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九、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1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十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29号《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本期股东回报规划在利润分配比例由10%提高至30%。规划中明确“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0%。”
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30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0-031号《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五、六、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二、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26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5,881,658.88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9,363,521.25元。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第一、二、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2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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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通知(即财会〔2019〕21号),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3、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会计政策中,除了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构成,另外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可以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方式简化判断。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3、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会[2019]16号通知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新旧衔接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并不影响本公司在此之前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但以后期间若发生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按此解释判断是否构成业务,并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3、新收入准则采用累积影响法,即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列报和披露等方面,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按照规定本项变更除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外,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5、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28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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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5,881,658.88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9,363,521.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0年度。本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二、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的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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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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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 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A 区 14 楼 a 单元 19 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 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 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 110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入11,245.36万元。客户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 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4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裴素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公司审计费用共计51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容诚会计事务所2019年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修订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0-031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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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晓娟、卢楚琴,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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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