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6名,董事雷雨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佰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青、陶雄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0]第5-00063号),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502,392.28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34,566,672.85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2018年现金红利20,694,378.99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39,524,446.91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9,524,446.91元以2019年期末总股本82,7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合计派现49,666,500元,剩余489,857,946.91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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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和油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电厂和电网“厂网合一”,水力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报告期末,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装机总容量37.76万千瓦,包括五个主要水力发电厂: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梧州京南水电厂,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左右。电力销售区域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的灵活格局,拥有较稳定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主要供电营业区包括贺州市三县两区以及梧州市部分直供用户。公司售电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的自发电量目前仅能满足供电区域内部分供电需求,需保持一定的外购电力。
2019年,公司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同比偏多,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9.61亿千瓦时(含小水电),比上年增加20.01%;售电方面,公司全年售电量为43.5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加11.6%;发、售电量差为外购广西电网、湖南电网及附近区域小水电电量。
2、公司油品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为主导的油品业务平台,主要从事石化仓储、成品油、化工产品及煤炭销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的投资建设等业务,拥有集生产加工、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贸易、供应链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并逐步建立了自主品牌。广西永盛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销售模式,并通过深化业务部门关键作用并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业务为主体,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经营模式。
2019年度广西永盛总库容达7万立方米的钦州港石化仓储项目的正式投产以及与相关石化企业的全面战略合作成为广西永盛年度主要业绩增长点,对广西永盛成品油终端市场战略以及取得较好经营收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行业情况说明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
2019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2,2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全口径发电量73,2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新一轮电改试点实现全覆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加快实施并在部分地区取得突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
公司作为广西地方水电企业,是全国水利系统地电行业中厂网合一、网架覆盖面最宽最完整、以110KV输电线路环网运行、拥有完整统一的发供电一体化体系、电网内发供电相互配套的地方电力企业。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自发电量与降水量和流域来水情况密切相关,由于不可控的自然天气状况对发电量具有决定性作用,公司全年特别是枯水期需要向广西电网、湖南电网购电,以满足供电范围内用电需要。公司供电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存在广西电网和部分小型水电生产企业,形成与公司竞争的局面。从长远来看,公司还将逐步向广西东部地区及其他地区扩展供电区域,前述地区的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状况对公司的电力生产和销售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油品行业
2019年,国际原油价格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中震荡起伏,四季度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运行缓中趋稳,但是市场分化、震荡持续、运输成本高位运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仍然存在。公司油品业务主要以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为主导的油品业务平台开展油品业务,广西永盛是广西首批开展成品油经营的企业,拥有商务部核准的成品油批发特许经营资质,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石油等公司外采供货商,与山东地炼以及国内其他大型炼厂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东莞、珠海等地区拥有独立油罐,在钦州港、河南濮阳拥有自建油库,在各地建立石化产品保障基地、煤炭保障基地,市场面向广西、广东、河南三省及周边省市,“永盛石化”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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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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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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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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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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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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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1桂东01,代码:122138)已于2019年4月完成本息兑付,并于2019年4月16日摘牌。
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1桂东02,代码:122145)已于2019年6月完成本息兑付,并于2019年6月20日摘牌。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桂东01,代码:135219)已于2019年2月全部回售,并于2019年2月20日摘牌。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桂东02,代码:135248)已于2019年3月全部回售,并于2019年3月12日摘牌。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15日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705号),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1桂东02”债“AA”的债券信用等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公布。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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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9.61亿千瓦时(含小水电),同比增加20.01%;完成财务售电量43.5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60%;实现营业收入2,646,170.39万元,同比增长121.75%,其中电力销售收入187,344.99万元,同比增加8.93%,油品业务销售收入2,419,486.88万元,同比增长145.31%。全年合并实现营业利润25,208.17万元,同比增加97.64% ;实现净利润19,081.20万元,同比增加88.22%;每股收益0.1834元,同比增加136.0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74%。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1)主营业务影响,2019年公司各水电厂来水流域同比偏多,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20.01% (增加32,689.51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减少,发、供电利润同比增加;(2)非经营性损益影响,主要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价值变动14,466.34万元(扣除所得税后)计入当期损益所致,上期无。上期母公司出售国海证券股份所得11,874.71万元,本期无。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6名,董事雷雨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佰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青、陶雄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秦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0】第5-00063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502,392.28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34,566,672.85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2018年现金红利20,694,378.99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39,524,446.91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9,524,446.91元以2019年期末总股本82,7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合计派现49,666,500元,剩余489,857,946.91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九、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5-00064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网架结构,提升安全生产和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供电“两率一户”的目标要求,公司拟投资146,769.74万元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电力公司”)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西点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西点电力公司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同时,西点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桂兴电力”)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陕西桂兴电力的发展,根据陕西桂兴电力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陕西桂兴电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4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同时,陕西桂兴电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0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5票赞成(关联董事秦敏、利聪、赵佰顺、雷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将下一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支付担保费、采购软件及信息化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业刚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的土地、办公场所、门面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经查,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炜
大信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总所执委会委员,高级会计师,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先后领导或主导了桂林旅游、东方金钰、桂东电力、万顺新材、美盈森、快意电梯、永吉股份等多家公司首发或重组上市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宋治忠从1997年11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广西投资集团、葛洲坝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大冶特钢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及桂林旅游、广济药业、安琪酵母、桂林集琦、太原刚玉、桂东电力、潜江制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2009年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发生除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本期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一期相同。
二、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公司拟投资146,769.74万元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投资概述
为完善公司网架结构,提升安全生产和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和地方对供电“两率一户”的目标要求,公司拟投资146,769.74万元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议案》,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2019-202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已经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二)项目建设规模:
1、新建或改造35千伏变电站项目2个;新建或改造110千伏变电站项目7个;新建35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24千米。
2、新建或改造10千伏线路长度约1613千米;新建或改造配电台区1137个,改造配电变压器1343台(配变容量349.4兆伏安);新建或改造低压线路长度约3755千米;改造一户表132447户。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平桂管理区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为146,769.74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20%为企业自筹资金;80%为银行贷款。
(五)经济效益测算情况
根据《2020年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项目总投资146,769.74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6.53%,净现值269.45万元,投资回收期12.81年。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25年测算,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6.5%,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项目投资回收期适中,项目财务上可行。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供电区域内的农村电网线路、设备运行年限较长,同时受到自然环境条件、历史遗留问题等影响,大部分农村电网存在电网架结构薄弱,设备老化严重,线损高,供电质量和稳定性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迫在眉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广西发改委召开加快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任务布置会议的要求,为加快建设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管理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其余将向金融机构借款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电网管理需要交由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管理或安排。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完成后,公司区域电网结构得到优化,电网结构更趋合理,供电能力明显加强,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将大幅提升,线损大幅降低,供电业务不断得到巩固和拓展,对提高区域用电质量,减轻用电负担,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和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
●本次担保额度: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永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7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永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7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秦敏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钦州港金海湾花园海名轩、海逸轩三单元1505房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256,878.66万元,净资产27,102.85万元,负债总额229,775.81万元,资产负债率89.45%,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41,741.39万元,净利润4,562.40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9,0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7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5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8,1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09%。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西永盛营业执照;
3、广西永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电力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西点电力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0元。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西点电力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西点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西点电力公司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西点电力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曹晓阳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25幢1楼1号
经营范围:送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勘测、设计、监理等。
公司持股比例:51%。
2、被担保人西点电力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西点电力公司总资产34,250.03万元,净资产23,886.09万元,负债总额10,363.94万元,资产负债率30.26%,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7,528.30万元,净利润4,002.02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同时,西点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9,0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7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5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8,176.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09%。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西点电力公司营业执照;
3、西点电力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桂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桂兴电力”)。
●本次担保额度:为陕西桂兴电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4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桂兴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陕西桂兴电力的发展,根据陕西桂兴电力申请,2020年度公司拟为陕西桂兴电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4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陕西桂兴电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陕西桂兴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曹晓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高新九号广场1706室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运营管理;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
公司持股比例:52%。
2、被担保人陕西桂兴电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陕西桂兴电力总资产214.15万元,净资产213.92万元,负债总额0.228万元,资产负债率0.11%,2019年尚未开展业务。
(下转2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