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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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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1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基因”、“公司”、“上市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代理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预计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万元,2019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033.86万元。

2、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销售给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测序设备、测序试剂及其他相关试剂、测序服务),预计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000万元,2019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3,131.41万元。

3、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王俊峰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大岳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珺

注册资本:6,70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生物科技设备租赁;医学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7号研发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审数):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和瑞的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同时在贝瑞基因担任董事;贝瑞基因董事王俊峰先生在福建和瑞股东珠海君联嵘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总经理,上述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的情形,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王俊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和《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福建和瑞已获得知名风险投资机构的8亿元增资,该等风险投资机构拥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资金实力及丰富的投资经验,有助于福建和瑞获得发展肿瘤业务的资金保障,避免潜在风险。

随着肿瘤业务的拓展及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福建和瑞作为贝瑞基因(及其现在及未来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从事肿瘤业务的关联方)肿瘤组织检测、肿瘤液体活检、遗传性肿瘤检测、肿瘤伴随诊断服务、肿瘤早筛早诊服务以及上述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研发等业务(以下简称“肿瘤业务”)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独家经销商,积极布局肿瘤业务相关领域,进一步巩固在肿瘤中晚期精准用药、动态疗效监测以及遗传性肿瘤监测等产品和服务上的领先地位,并战略性地将业务向肿瘤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延伸。

福建和瑞和国家肝癌科学中心联合举办的“全国多中心、前瞻性万人队列肝癌极早期预警标志物筛查项目(PreCar项目)”第一阶段大规模临床入组已经完成,临床试验人员陆续进入第三第四访视点,整体实验预计2021年完成,同时根据“病毒性肝炎相关肝癌人群预警和早诊试剂盒及相关设备研发”重大专项课题部署进行产品申报,正在积极推进肝癌早筛早诊项目的临床转化及商业化落地。

福建和瑞在发展肿瘤业务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定价依据

1、公司代理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公司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2、公司销售给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测序设备、测序试剂、测序服务及其他相关试剂)的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公司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或根据业务发展模式及需求、工作量等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签订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原则上确认书或服务协议有效期均为1年,双方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按月付款,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确认书或服务协议为准,在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正式签订和生效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按本公告原则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关联交易是贝瑞基因肿瘤基因检测业务发展的必要选择

福建和瑞作为贝瑞基因肿瘤业务的独家经销商,随着肿瘤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贝瑞基因将提高肿瘤业务的拓展能力,增强在肿瘤基因检测及早诊市场的竞争力。

2、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福建和瑞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双方签署的《经销协议》或根据业务发展模式及需求、工作量等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签订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交易方案合理,交易定价公平公正,符合市场及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此次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本次关联交易使贝瑞基因能够在福建和瑞完整继承其原有肿瘤业务后,依据《经销协议》和市场发展需求,继续以符合相关协议要求的方式参与肿瘤业务拓展,具有业务持续性。根据《经销协议》,福建和瑞是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独家销售或许可他人销售、推广与肿瘤业务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独家经销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发展肿瘤业务造成障碍,是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和市场发展需求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2、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本次关联交易 作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王俊峰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贝瑞基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贝瑞基因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参考了2019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18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0二0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情形。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同意公司实施本计划。

3、本计划参与对象为: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总人数预计不超过【9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参与本计划的员工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计划设立时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总份额不超过【3,900万元】,由参与本计划的员工认购全部份额。

5、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由董事会选择合适的信托公司成立相应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相关规定。由本计划认购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3,900万元】,优先级份额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与劣后级份额共同组成规模不超过【7,800万元】的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等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2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已回购的【390万股】公司股票。

6、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信托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承担动态补足责任,并在本计划终止时对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7、实施本计划的标的股票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至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信托计划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8、本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算。本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为24个月。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9、同时担任本计划持有人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受益权,且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10、本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通过本计划份额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有关本计划的合同尚未签订,本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及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设立失败的风险。

释义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推出本计划,以期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现以下发展愿景:

1、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

通过本计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激励其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员工、公司目标的有效结合

通过本计划使激励对象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业绩考核相结合,有利于实现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3、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完善建设

通过本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内部人才能动性,同时吸引外部高素质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及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计划参与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了本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所有参与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与人:

(1)最近三年内被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参与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

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本计划参加总人数不超过【9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会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4、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总份额不超过【3,900万元】,参与本计划的对象预计不超过【97】人,具体如下:

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说明

高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本计划参与人,拟认购本计划【10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2.56%】;侯颖女士为高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作为做为本计划参与人,拟认购本计划【10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2.56%】。

高扬先生和侯颖女士作为本计划参与人,均承诺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受益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

考虑到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实际控制人的参与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认为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参与本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资金规模

持有人认购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不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第三方为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计划拟通过信托计划实现融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1,融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800万元】,具体金额及资金杠杆比例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相关规定。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和数量

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信托计划以协议转让等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标的股票。标的股票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390万股】股票,回购均价【41.05】元/股,累计支付回购总金额为【160,095,000元】(含交易手续费)。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算。

(2)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6个月,公司将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为24个月。锁定期间,本计划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作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

1、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1年,公司将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对持有人进行业绩考核,以考核结果确定可解锁股份比例。具体如下:

持有人可解锁股份比例=业绩完成率*年度解锁股份比例

注:(1)业绩完成率=考核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2)如业绩完成率大于100%,则以100%计算。

2、考核后,达到解锁标准的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卖出,并在此部分股票卖出完毕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需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解锁标准的股份,股票卖出获得的资金全部归属于公司,公司按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比例以此金额为限返持有人此部分份额的出资本金(不包含融资金额),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采取集合信托计划募资,由公司自行管理。

1、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员工通过持股计划获得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依照公司章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提案、表决权等权益;

(4)通过本计划间接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等安排;

(5)对本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

(1)按认购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本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本计划存续期内,除约定的份额强制转让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本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4)参与本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3、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以下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办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管理委员会制定股票出售后的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利益分配;(2)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2)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3)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书面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待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事项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4、管理委员会

(1)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的除外。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6)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参与方式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7)代表或委托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本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负责制定股票出售后的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如管理委员会委员2次以上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自动不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持有人会议选举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同意。

2、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但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延长的除外;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构成及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计划的持有人通过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而享有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本计划的资产独立与上市公司固有财产,上市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

(3)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本

本计划在锁定期内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权益与本计划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权益的锁定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同。

2、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办法

(1)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自筹资金认购成本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二者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没有经过辞职审批程序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4)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经过辞职审批程序辞职的;

2)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在锁定期内,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等,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分配现金红利;若分配现金红利则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解锁安排,将部分或全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出售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得再用于投资,应当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7)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优先用于支付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融资款。

(10)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委托信托公司出售标的股票,根据出售情况进行清算,并按考核结果及《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分配。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信托公司协商确定。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3、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机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大会就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自身或关联方拟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认购计划份额、提供或垫付资金、提供股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5、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6、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三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高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人侯颖女士公司股东、董事,高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人周代星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持有人金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持有人王宇婧、朱红敏均为公司监事,以上持有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

3、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鉴于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19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17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2,749,588.92元、268,091,948.88元、390,618,298.15元,母公司2019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6,659,406.87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计划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预计未来十二月内将进行重大投资,继续投资建设福建大数据中心产业园,预计投资4亿元一6亿元,具体以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的议案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发展规划而做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产业发展提前布局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违反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2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上年同期净利润含公司确认放弃控股子公司控制权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95,725,148.08元,若剔除此影响,预计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一14%。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医院诊疗人数下降,公司检测类服务终端需求受到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保障医学检测类服务的正常开展,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2、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5,725,148.08元(公司确认放弃全资孙公司雅士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公告编号:2020-020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018)、《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8:30-15:0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7日1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晋、董玉欢

联系电话:010-53259188

公司传真:010-84306824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邮箱:000710@berrygenomics.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0”,投票简称为“贝瑞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以上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同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限期限:截至年月日股东大会结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