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9200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6,038.0071万股变更为26,034.087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38.0071万元变更为26,034.0871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证券部
2、 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16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 联系人:颜彬
4、 联系电话:025-68568577
5、 联系传真:025-68568577
6、邮政编码:211505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除董事长兼公司总经理苏恩本先生、董事兼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颜彬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倪文先生以及董事兼副总经理孔婷婷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公司副总经理朱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审议的议案11、13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5、6、7、12;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超、蔡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