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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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1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参与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015)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1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拟以内蒙宜化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融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信达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万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2、信达金融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伟

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

住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057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金融租赁主要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64%,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28%,吉林海外实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持股0.06%。

信达金融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信达金融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宜化化工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内蒙宜化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内蒙宜化厂区

5、资产价值: 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04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内蒙宜化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2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信达金融租赁,转让价款20,00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以合同为准),然后再从信达金融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内蒙宜化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信达金融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万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信达金融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为4.75%,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

3、融资期限为:3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季后付,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利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内蒙宜化将支付信达金融租赁租金总额不高于21,650.63万元。

6、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内蒙宜化,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信达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内蒙宜化。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内蒙宜化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内蒙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内蒙宜化竞争力。

经测算,内蒙宜化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作为共同承租人以青海宜化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融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7,527万元,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为2014年8月25日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4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40号公告)的第二次展期(第一次展期详见2019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030号公告),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经本次展期后到期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信达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万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2、信达金融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伟

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

住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057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金融租赁主要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64%,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28%,吉林海外实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持股0.06%。

信达金融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信达金融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子公司青海宜化。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5、资产价值: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0,442.515297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青海宜化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信达金融租赁,然后再从信达金融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青海宜化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信达金融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万元的价格将上述设备从信达金融租赁购回。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7,527万元,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为2014年8月25日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4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40号公告)的第二次展期(第一次展期详见2019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030号公告)。

2、租赁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为4.98%,为5年期LPR加23BP定价浮动利率。

3、展期后的融资期限为余期:2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季先付,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利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青海宜化将支付信达金融租赁租金总额及租赁服务费不高于30,472.03万元。

6、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青海宜化,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信达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青海宜化。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青海宜化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 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青海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青海宜化竞争力。

经测算,青海宜化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83.7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83.78%,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6.2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化工”)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或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四家金融机构,合计担保金额为100,277万元,分为6个担保事项。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6个担保事项。

1、为内蒙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展期借款提供担保。

经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内蒙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9000万元借款提供了担保(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2018-134号),现公司为其中1500万元展期两年的借款提供担保,即担保期限延长为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为内蒙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申请的6,2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为内蒙宜化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为青海宜化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为青海宜化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7,527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为太平洋化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担保事项的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业晶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7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碳化钙、氢氧化钠、盐酸、氯、乙炔、氢、甲醛溶液、氯乙烯、氯化氢、硫酸、1,2-二氯乙烷、一氧化碳(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8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纺织袋、塑料产品及塑料合金、石灰石、聚氯乙稀、季戊四醇、甲酸钠;热电联产(凭资质经营);化工技术咨询;设备制造与安装;粉煤调剂串换;煤炭批发经营;销售:煤炭、焦炭、焦粉、焦粒、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内蒙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12,674.11万元,负债382,892.7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129.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7,870.94万元),净资产29,781.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2,587.08万元,利润总额8,367.13万元,净利润7,554.10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96,699.69万元,负债360,072.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9,325.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1,361.81万元),净资产36,627.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4,438.98万元,利润总额7,297.46万元,净利润7,003.89万元。

内蒙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海省大通县长宁镇新添堡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贤清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1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工业盐、硫酸钠、化肥、电石、聚氯乙烯、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及二氯乙烷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海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1,469.10万元,负债257,513.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4,676.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039.25万元),净资产33,955.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6,983.03万元,利润总额15,951.20万元,净利润14,410.42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81,600.48万元,负债243,481.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9,609.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2,733.99万元),净资产38118.9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2987.58万元,利润总额4188.44万元,利润总额4,188.44万元,净利润4,163.19万元。

青海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林全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聚氯乙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未取得许可证,不得经营)、PVC助剂及涂壁剂;石灰石、毛石、块石、碎石、石粉、土石方、重钙、电石等脱硫用及建筑用石批发、零售;磷酸二铵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太平洋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5,306.91 万元,负债58,611.2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700.6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043.43 万元),净资产6,695.7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130.98 万元,利润总额-4,289.45 万元,净利润-4,453.80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8,124.78 万元,负债20,652.3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091.6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560.65万元),净资产7,472.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7,518.42 万元,利润总额776.75 万元,净利润776.75万元。

太平洋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的总金额为100,277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将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是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被担保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34,08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6.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13,055.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24%;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15-2020年5月8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015)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证券部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邮编: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传真:0717-8868058

电子信箱:mailliyuhan@163.com

联 系 人:李玉涵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 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