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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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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披露存在问题的公开说明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鑫激光”或“发行人”)于2019年3月28日申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当年4月2日获得受理。发行人首次申报的文件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关联方深圳爱可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可为”)有关情况,后续审核过程中,经与交易所审核人员的充分交流沟通,实际控制人深刻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多项措施纠正这一问题,在此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蒋峰说明如下:

一、注销并详细披露爱可为有关情况

爱可为于申报前已经停止经营,并于2019年3月25日启动注销程序,2019年8月22日完成注销,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五、(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补充披露了爱可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员工人数及人员构成等情况,并作为关联方在“第七节 六、同业竞争、七、关联方和关联方关系、八、关联交易”中补充披露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爱可为简要情况及其报告期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

爱可为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民用智能激光设备的市场拓展,由蒋峰通过第三人(代蒋峰)实际控制。

存续期间,爱可为经营规模较小,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爱可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爱可为员工人数仅为2-5人,爱可为没有探索出激光设备在民用领域实现应用的成熟商业模式,未形成民用领域具体的产品方案和稳定的业务来源。

同期,发行人与爱可为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较少,且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二)未披露控制关系的原因

发行人首次申报时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对爱可为的控制关系主要原因为:

1、爱可为与发行人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披露后会招致客户诟病;

2、爱可为经营规模很小,所有运作资金均由实际控制人承担,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3、申报前爱可为已经终止经营并启动注销程序。

二、加强内部控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制度学习,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在实践中深入学习《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与审计机构、持续督导机构通力合作,敬畏制度与规则。

2、对发行人与爱可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追溯确认。发行人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追溯确认发行人与爱可为之间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公司在报告期内(2016年至2019年6月)与深圳爱可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明显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其产生依赖关系,因此对公司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3、加强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审计部等信息披露职能部门建设。公司将持续加强董事会办公室和内部审计部人员配置,注重法律相关人才引进,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4、聘请独立机构出具独立监管报告。发行人将于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每年就发行人关联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聘请独立机构出具独立监管报告。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峰郑重承诺:A、除已于2019年8月22日注销的深圳爱可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及目前本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通过第三方名义持股但实际由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B、作为创鑫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代持的形式新设、收购、参与投资、控制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或以类似方式取得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控制权,并通过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损害创鑫激光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或侵占创鑫激光的任何资源、资产、人力等;C、作为创鑫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新设、收购、参与投资、控制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不包括创鑫激光合并报表范围内新设公司的情形),应当及时将上述对外投资事宜书面告知并披露予创鑫激光董事会秘书;D、除深圳爱可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外,如查实本人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或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创鑫激光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蒋峰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各项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使投资者及时获知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

公开说明人:蒋峰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