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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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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0-015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第四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1号、华夏银行新盈48号、华夏银行1468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中融信托圆融1号、财通证券润富5号、财通证券月月福20号、财通证券月月福21号、财通证券敦信大运钱塘1号、财通证券润富6号、平安财富丰和日利、平安信托汇锦3号、瑞银证券中国灵活策略债券私募基金一号、国泰君安君享盈活2号、东吴证券汇天益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金利二号集合、申万宏源金利三号集合、第一创业汇金稳健收益1期、宁波银行可选期限理财5号、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
●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7亿元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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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次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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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资金池、券商理财资金池、信托资金池、债券基金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信息
本次委托理财,以下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55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16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9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均已取得合法合规的理财、信托、基金等相关金融执照,其财务指标暂未公示,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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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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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129.2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累计数为93,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09.11%,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7亿元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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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0-016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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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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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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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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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纪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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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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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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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5万元,费用共计125万元,与 2018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9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敬业认真。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