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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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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药品批发业务由母公司负责,主要模式是向本地及周边部分区域的医疗机构等客户批发配送药品。公司药品批业务以终端销售(纯销模式)为主,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销售比率一直在90%以上。药品零售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华通连锁负责,通过连锁零售的方式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网点覆盖优势,方便消费者购药。药品生产销售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负责,主要生产加工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及生产外用药制剂。公司特别重视中药饮片业务的发展,实现中药饮片业务的跨跃式发展是当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点,近年来,公司中药饮片业务营业收入持续取得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未来的发展将继续以现代医药物流基地和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基地作为后台支持,以公司的批发零售网络作为拓展前台,通过诚信经营和精准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并借助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药品流通改革的契机,加大投入,努力打造现代大型医药综合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联合评级出具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19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总体经济增速继续放缓,两票制、“4+7”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及新的药品管理法的全面实施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变革。在此大环境下,公司继续以“发展医药、保障健康”为使命,在经营上以“质量、服务”为抓手,正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努力践行行业新政策,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坚持创新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公司业务拓展与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7,90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7%;实现营业利润3,43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0%;实现利润总额2,986.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1%。报告期内,公司的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及药品生产业务的营业收入均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而相关利润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实际利率计提利息致财务成本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增加;因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子公司景岳堂药业对部分研发产品的投入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为研发费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有关重组上市申请文件要求,需要编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有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错误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路平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16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路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章勇坚、金自学、任少波、谭国春、翁国民、吕圭源、郭德贵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703,834.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383.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070,233.16元,减去公司支付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16,810,906.08元,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3,392,778.0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7,363,628.08元。

为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对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期间的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进行的相应安排。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

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0010号)。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代理、发布、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0010号)。 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代理、发布、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将发生变更,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总股本按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一日股本数进行调整。本事项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修改章程的《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从原来每年税前6万元调整为每年税前10万元,该薪酬性质为津贴,按季度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16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703,834.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383.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070,233.16元,减去公司支付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16,810,906.08元,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3,392,778.0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7,363,628.08元。

为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对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期间的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进行的相应安排。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

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2019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0010号)。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代理、发布、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0010号)。 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代理、发布、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改章程的《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状况。本次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于2020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首次公开发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095.0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48.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批发业务市场,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批发业务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之“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等内容进行变更: 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具体区县分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开店数量由52家变更为“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实施方式,以量入为出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确定门店扩展的数量和类型”。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或新设方式”。建设期2年变更为“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之“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期由1年变更为“延期至2017年9月30前完成”。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实施后多余建设用地(约18亩)转让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用于配方颗粒扩建项目的建设。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前实施完毕。

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840,27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37,159,494.03元;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680,780.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19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建设期进行了延期变更;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的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详见本报告三(三)。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详见本报告三(二)。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限进行相应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借款的授权情况

1、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字执行:

(1)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7亿元(不含7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含3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3)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不含2亿元)的借款合同;

(4)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所涉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2亿元)的借款合同。

2、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字执行:

(1)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5 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5 亿元)的借款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2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3)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借款合同;

(4)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所涉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借款合同。

3、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授权董事长批准并签署相关合同后执行:

在保持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批准并签署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等相关借款合同:

(1)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 亿元)的借款合同;

(2)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3)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币1亿元(含1亿元)的借款合同;

(4)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所涉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借款合同。

4、对于上述借款,公司或者子公司可以以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自有财产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抵押手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二、担保授权情况

1、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在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含1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相关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搽剂、灌肠剂、溶液剂(外用)、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颗粒剂。 中草药种植;中药材收购销售;日用化学产品、植物提取化学产品生产销售;经销:化工原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中药代煎服务、膏方制作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份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相关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75%,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的审批及期限

以上授权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以上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限将重新进行相应安排,并将相关议案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对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期间的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进行的相应安排。相关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