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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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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赎回10.8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3.25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5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

● 委托理财期限:各产品均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6月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一、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理财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复和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支付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取得理财收益并收回本金,上述银行不再单独向公司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用;理财基本情况见“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浦发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3)清算交收原则

产品成立日:2020年1月17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日申购,T+1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T+1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即为申购确认日。(T日、T+1日均为工作日)

认购/申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指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客户所提交认购/申购申请的生效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也即产品收益起算日,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除外。

投资期限:180天

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180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4)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①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

②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产品观察日:投资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5)产品收益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预期收益=产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计息天数÷360;其中,计息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6)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7)投资对象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2、中信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020年4月10日

(2)流动性安排

①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力,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②产品的提前终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清算交收原则

扣款日/收益起计日:2020年4月13日

到期日:2020年10月13日

清算期: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即到账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

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的延期清算: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收益计算以延期公告为准。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基础利率:1.50%

收益区间:1.50%-4.15%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10月9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75%;

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15%;

③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0%。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

(5)本金及收益返还

①投资者实际所获本产品收益=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

②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投资者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6)费用

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7)产品性质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防范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流动性、政策、信息传递、不可抗力、提前终止及其他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和持有理财资产安全,公司采取了以下风险管理策略及措施:

1、理财额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权限标准,按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和授权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专项意见;在批准限额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履行具体的购买审批程序。

2、购买理财前充分评估理财持有期内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在保证生产运营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所购产品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且长短期结合,合理安排理财期限和理财额度,避免理财资金集中到期,保证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3、理财产品受托方的选择上,均为国有或上市股份制银行,确保受托方信用及其发行产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同时多家委托,有效分散受托风险。

4、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以保证本金或选择较低风险等级产品为前提。

5、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分别为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上述银行均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详细情况可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有存款业务,与中信银行有正常的结算、信贷、存款业务;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产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份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35.25%,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55.44%的水平。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10.97亿元,仅占总资产的7.2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期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5.67%,本期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如下(理财收益按本公告“二、(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之预计收益金额测算):

1、本期公告购买理财3.25亿元,均为结构性存款,将增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3.25亿元,同时货币资金减少3.25亿元。

2、本期理财持有至到期,预计共增加理财收益603.77万元,对本年利润影响金额预计为603.77万元。

3、对现金流量影响为本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25亿元,2020年理财到期后预计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31亿元,其中理财本金3.25亿元、理财收益603.77万元。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2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40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6月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2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40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9年6月6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2.45亿元人民币。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二)《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