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三年主要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三年主要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披露了近三年主要对外投资目前基本情况(详见公告编号:2020一006号),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进展受到一定影响,目前相关投资事项的进展如下:

一、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海创锂电)

2019年7月10号,公司公告《美都能源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068号),公司自2018年度审计完成后,积极与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相关人员通过电话、函、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公司也委派律师发送律师函督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尽快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于近日已启动对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的司法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简称: 瑞福锂业)

根据公司2019年3月21日、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012号、2020-009号),上市公司拟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股权,并约定由交易对方分8笔向上市公司支付50.23%的股权回购款。根据协议约定,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五笔、第六笔款项(合计1.5亿元人民币)。2020年4月16日,上市公司向上述交易对方发出催款函,2020年4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交易对方之一王明悦的《还款计划书》,内容如下:

“鉴于我方与贵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瑞福锂业原股东王明悦及管理团队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以下称《回购协议》),依据《回购协议》的约定,由我方回购贵公司持有的瑞福锂业50.23%的股权,回购款合计6.0694亿元,付款安排如下:

我方已按时足额支付第1期至第4期的回购款,但因资金问题,我方未能按时支付第5期和第6期回购款。为保障贵公司在《回购协议》项下的合法权益,我做出如下还款承诺:

我将积极筹措资金支付第5期和第6期回购款,承诺按照不晚于如下付款安排支付第5期和第6期回购款:

上市公司收到该《还款计划书》后,对于交易对方提出延期还款事项形成如下意见:(1)鉴于交易对方受到行业下行的影响回购款发生逾期,对方亦一直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回购款。同时,鉴于上市公司目前现状及战略规划,本着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及积极回笼资金的需求,决定接受王明悦出具的《还款计划书》;(2)若对方未能按照《还款计划书》支付回购款,则上市公司将直接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诉讼、执行抵押物等。此次还款计划是在瑞福锂业已经逾期支付第五笔、第六笔款项(合计1.5亿元人民币)基础上出具的,没有提供任何担保,只是单方面的承诺,有再次逾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上市公司与合肥顺安的瑞福锂业股权转让事项,公司正在与合肥顺安积极协商原收购协议履行事项,包括采取继续支付剩余款项、股份回购或者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等方式。截止目前,公司与合肥顺安仍未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后续若达成相关协议,公司将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 德朗能动力)

根据2018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美都能源关于控股企业签署〈关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如德朗能动力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总数(即38,100万元),则上市公司有权立即向原股东发出要求其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原股东应保证在收到上市公司回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德朗能动力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告编号:2018-098)。2019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收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德朗能动力股权的函,上市公司正积极组织开展德朗能动力2019年度审计工作,待业绩专项报告出具后,将及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开展回售前述股权的相关工作。

截止目前,因业绩专项报告尚未完成,该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

四、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鑫合汇)

2019年6月,公司已委托律师并向相关所辖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鑫合汇业绩承诺方进行补偿义务,但因业绩补偿人员目前仍处于司法拘留状态,其涉嫌的案件已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导致公司对于业绩承诺方要求补偿事宜无法进入实质性司法诉讼阶段。

截止目前,该事项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时刻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制度及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稳步推进上述事项的解决,同时,也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回馈中小投资者。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