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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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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成立至今,持续扩大光伏电站业务规模,在光伏发电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经验。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研究和探索以光伏发电带动相关业务领域协同的多元发展之路。2019年,结合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变化,根据多元发展基本思路,公司确定了“2+2”发展战略方向,即:大力推进以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和电池组件研发制造为主的2项重资产业务,统筹推进以储能、能源区块链应用研究、太阳能大数据中心、电池组件资源回收利用等发展领域所构成的综合能源服务、电站效能服务为主的2项新业务。

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发展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以国内市场自主开发为主,坚持加大平价上网项目开发力度;持续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业务,调整产品规划,提高产品质量,更新销售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电站效能服务,努力探索公司发展的新前景。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

行业政策方面,预计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政策的核心思路将大致延续2019年相关政策,竞价与平价项目仍将并存,以求让行业更加平稳的发展。补贴方面,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57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将用于2020年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补贴发放,其中光伏补贴预算约22亿元。

光伏发电行业前景依然良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公司在光伏发电行业名列前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9太阳G1”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太阳G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东方金诚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相关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1亿元,同比减少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亿元,同比增加5.65%,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374.50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9年公司电站板块销售电量47.12亿千瓦时,发电销售收入37.2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4.26%,较去年同期增长19.70%;太阳能产品板块实现组件销售809兆瓦,电池片销售230兆瓦,收入12.69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25.32%,较去年同期减少33.39%。

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山东、湖北、陕西、山西、吉林、河北、贵州等十多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3.83吉瓦、在建电站约0.32吉瓦、拟建设电站(含进入竞价补贴范围名单的项目、已取得备案的平价项目)或经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约0.82吉瓦,合计4.97吉瓦。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下属6个电站运营大区及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投运及在建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701.8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565.4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547.39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69.44兆瓦,在建电站15兆瓦;华中区营电站267.2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在建电站100兆瓦。

公司2019年销售电量47.12亿千瓦时,较2018年同比增加9.28亿千瓦时,增幅为24.52%;2019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92元/千瓦时,低于2018年同期平均电价0.97元/千瓦时。2019年公司各大区销售电量情况如下:西中区10.08亿千瓦时,西北区8.55亿千瓦时,新疆区6.40亿千瓦时,华东区12.34亿千瓦时,华北区6.96亿千瓦时,华中区2.69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兆瓦、慈溪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慈溪百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兆瓦和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60兆瓦的股权收购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以下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①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新设成立子公司

2、2019年收购子公司

3、2019年注销的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7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进行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10)、《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0-1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⑥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9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现任董事王黎、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8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6-2018年未兑现薪酬中延期支付部分。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

2020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1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王进、黄振中、许强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0年5月11日(周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七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8、11、14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对议案3、6、7、8、9、10、11、12、13、14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意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8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进行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10)、《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0-1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⑥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9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现任董事王黎、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8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6-2018年未兑现薪酬中延期支付部分。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1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0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 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4. 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通知、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通知、财会〔2019〕9号通知、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

1. 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专项储备”项目。

2. 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

原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原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 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 删除了原准则中关于关联方关系是否影响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规定。

5. 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6. 同时换入多项资产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的方法,增加了其他合理的比例。

(三)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 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5.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不再要求债务人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6. 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删除了债务重组中转让或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或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或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四)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最新报表格式及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的要求,现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其他金融资产基于组合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2.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8,040,606.10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58,040,606.10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839,861.42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4,342,103.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434,210.37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29,471,127.21,减去2019年已分配利润312,738,184.44元,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640,836.0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分红的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2019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330,780,783.52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资金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1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黎、许泓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劳务、租赁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183.34万元,2019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305.66万元,2019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283.36万元。(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