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0版)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版)

11、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进行管理,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控制活动。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对公司各级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控制。

12、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在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中对各岗位的沟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负责,同时按照权限上报相关领导。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审核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业务流程相适应。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成本费用控制、资金支付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文件”或“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同时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2、根据财会〔2017〕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变更了如下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此,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对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文件、财会〔2017〕22号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主体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9日间,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等相关公告。为提升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将覆盖前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额度,即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

5、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6、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拟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型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该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期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间,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等相关公告。为提升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公司本次拟向东晶金华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将覆盖前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的担保额度,即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在任一时点向东晶金华提供担保的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东晶金华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零。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3553874519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5日

5、法定代表人:骆红莉

6、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555号5幢厂房

7、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高压直流继电器、印制电路板、传感器、蓝宝石窗口片、蓝宝石衬底片、外延片、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业务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8、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晶金华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东晶金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协议未来将由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与东晶金华及相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5,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提供的额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期限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4、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5、交易对方范围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交易对手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原则上将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财务部门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3、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为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自2004年起即承担公司注册资本验证、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立信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会计师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计师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会计师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计师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名单

2、项目组成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姚丽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张连成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惠丰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立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独立董事尤挺辉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等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0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黄娉;联系电话:0579-89186668;传真号码:0579-89186677。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等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黄文俊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黄文俊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文俊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1年起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晶体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文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