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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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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890,129.2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7,989,012.93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038,963.29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16,457,246.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2,482,833.25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31,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571,558.0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和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

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自1978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打破计划体制后,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枢纽的多元化农产品流通格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流日益畅通,商流日益高效化,物流逐渐合理化,资金流的安全性、便捷性不断提高。包括产地市场、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在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形成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供应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枢纽、促进产销衔接的关键节点、服务产区农民的平台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供应的有效载体。目前我国有约60%-7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向消费终端。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将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列入中央一号文件。

1.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主要业务包括店面/摊位租赁、交易管理以及提供其他市场配套服务。

对于以租赁形式引入的经营户,市场对其进行严格筛选,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通过为其提供经营店面/摊位和综合性服务向其收取租金及管理费。该等经营店面/摊位只对外租赁,不对外销售。市场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经营用途等,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

对于开放市场中无固定店面/摊位的经营户,由于其流动性较高,市场借助电子结算系统,按 照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服务费。市场为确保场内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在交易期间 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清退销毁,对相应的经营户采取 市场禁入等措施。

此外,因物流配送等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进出较为频繁,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对入场车辆按一定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

2. 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系借助公司下属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模优势、商品价格优势及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各大单位、机关食堂、酒店提供蔬菜、肉品、粮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集采和配送服务,客户的获取一般通过投标方式,盈利来源主要为商品利润加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90,423.59万元,比上年增加79.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83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9.25%;实现利润总额18,1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9.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公司持有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7800万股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依照以下规则确认:1)上市前,以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扣减其审计基准日至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其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金额确认;2)上市后,以其公开市场股票价格确认。由于其流动性在一年以上,故报表列示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房开公司)、温州东日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气体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配送公司)、温州菜篮子肉类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肉类运输公司)、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配送公司)、温州东日淡水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水鱼公司)、临汾晋鲜丰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晋鲜丰公司)、温州市东日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水产公司)、温州瑞安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菜篮子配送公司)、杭州禾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禾智云公司)、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百益公司)及浙江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企管公司)1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王绍建、厉小芳、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王绍建先生、厉小芳女士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间接全资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年5月8日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0-01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及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资金压力,公司拟定2019年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890,129.2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7,989,012.93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038,963.29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16,457,246.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2,482,833.25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31,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571,55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071,112.57元,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571,558.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12%,低于30%。相关考量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专业市场的开发与经营为主业,运营多家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与灯具市场,同时公司还涉足农副产品配送、运输及金融投资等领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和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其中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主要业务包括店面/摊位租赁、交易管理以及提供其他市场配套服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系借助公司下属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模优势、商品价格优势及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各大单位、机关食堂、酒店提供蔬菜、肉品、粮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集采和配送服务,客户的获取一般通过投标方式,盈利来源主要为商品利润加成。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全面爆发,公司下属业务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灯具市场、农产品配送业务等均受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疫情期间公司下属农批市场因需保障民生物资供应,未停工停产但缩短经营时间,同时需求端受疫情影响显著,交易量及交易金额均大幅下滑;公司下属灯具市场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疫情前期全面停业,于2020年2月底复市;农产品配送业务受各单位、学校延期开工开学等影响,业务量下降明显。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为使批发市场与城市环境相协调,许多城市将会开展对农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异地搬迁,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扩大单体市场规模、优化市场功能布局、提升农批市场服务城市的功能。借此契机,公司积极迈出对外拓展的步伐,加快与各地政府的沟通,配合政府完成老市场的搬迁与新市场的新建工作,从而完成公司在当地农批市场布局的战略目标。

截止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拓展的项目包括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福建福鼎“闽浙现代农贸城项目”、浙江龙游“浙西农副产品中心市场项目”、黑龙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均已竞得项目土地并逐步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上述项目先后进入建设开发阶段,短期内对于公司资金的需求量也会大幅提升,公司需保留必要的资金储备作为外拓项目的强力保证。

(三)公司的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37.1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11万元。2020年度,公司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整体经营的严峻考验,紧紧依靠全体干部员工,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外拓、并购、人才”三大战略,贯彻落实“立标准、控风险,促改革、提经营,努力提升农批运营平台的核心竞争力”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行动,谨慎应对,推进公司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向外拓展新的市场和业态。因此,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面完成配股再融资工作,在配股申报阶段公司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不超过6.17亿元,其中3.68亿元用于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2.49亿元用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由于发行阶段实际配股股数和每股配售价的差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仅为4.38亿元,用于支付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8亿元之后,剩余可用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的资金仅为7,031.92万元。故对于上述改扩建项目,公司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需由自有资金补充投入。

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旗下商户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减免下属市场商户租金,切实减轻商户经营压力,共渡难关,支持其与企业(市场)共同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优惠措施预计将使公司租金收入减收/退还约900万元。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及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浙江东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章制度,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而做出的预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三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度,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内控审计费用与2019年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以下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也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王绍建先生、厉小芳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管理层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因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

单位:万元

[注1]主要系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日常经营水电费所发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4日,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为我公司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使用,该阶段水电费由公司向菜篮子集团缴纳;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阶段公司已向菜篮子集团支付款项用于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并完成产权的相关变更手续。但电业、水业等市政服务账户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未能变更户名,故水电费的缴纳仍然需要公司向菜篮子集团支付,再由菜篮子集团向相关市政部门缴纳。综上原因造成了该项费用实际发生较预计金额增长较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9.29%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商贸业、旅馆业、餐饮业、信息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广告服务业、拍卖业、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842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4.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拍卖物品、财产权利的拍卖(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经营)。中外文化艺术品(不含国家专项审批的商品)的收售;金银饰品、珠宝销售;商品估价鉴定的咨询服务;产权交易咨询策划;房产营销策划、代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办房产权属的相关事务;招标、竞投、采购咨询服务;小件物品寄售服务(不含典当业务)。

5.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承办展览;承办会议;展览服务;广告策划;家用电器、百货的销售;电力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温州现代商贸城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75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不含食品、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7. 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屠宰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持股55%,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生猪屠宰

8. 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销售;摩托车、服装、工艺美术品、瓷器、文具、办公用品及体育用品、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化妆品、钟表、光学眼镜、照相器材、缝纫机及配件的零售;计算机和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其他日用产品的维修服务;金银首饰品的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婚纱摄影、婚纱礼服出租;手机、数码产品、通讯产品(不含发射设备)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验光配镜服务;服饰、鞋帽、箱包、皮具制品、家居饰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出版物零售;企业营销策划、品牌推广;下设分支机构经营:美容服务,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餐饮业,医疗器械销售;健身服务。(营业产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42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体育用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彩扩照相、洗染服务。下设分支机构经营:餐饮、住宿、食品、旅游社、舞厅、美容美发厅、汽车出租、珠宝商场、保健按摩。

10.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管理。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2.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非发酵性豆制品、植物蛋白饮料、蛋制品的生产加工(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货运(普通货运)(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市场经营管理和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3. 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沙拉、鲜榨果蔬汁);提供美容、理发服务;茶室、游泳馆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百货、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销售;健身服务;下设洗涤服务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124.2万元;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15. 温州现代物资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12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及配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为各类旧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交易、租赁提供服务;二手车网上市场交易服务;金属材料、白银(不含银币)、普通机械批发、零售;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非机动车回收;经济信息(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 温州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装修;公寓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运营服务;计算机硬件开发及应用;手机软件开发及应用(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温州现代温享国际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食品批发、零售(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内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体育用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套、饲料、花卉、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具体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工品)管理服务;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温州现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的投资、综合开发建设;景区项目投资开发经营;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及旅游人才培育;物业管理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金银首饰限零售,珠宝玉器(珍珠项链限代批)、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销售;为职工疗养提供策划、组织服务;户外拓展组织策划;会务组织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承租场地水电费的定价,系在出租方实际承担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进销项的税率差异来确定水电费结算价,即出租方并不会因为此项交易而获利。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中,配菜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配送业务销售额,扩大配送业务的市场份额;承租场地水电费系公司基于业务扩张及调整布局的需要,承租场地经营而产生的水电费结算,是公司业务的必要支出,且关联方并未因此获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王绍建先生、厉小芳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

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经营配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菜篮子经营配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菜篮子经营配送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温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与宁波银行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菜篮子经营配送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头村、玕西村

4.法定代表人:温兴群

5.注册资本:22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劳保用品、厨具设备、厨房用品的销售;净菜加工和销售;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电子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菜篮子经营配送资产总额2379.25万元,负债总额1950.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50.1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842.94万元,净利润180.78万元。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间接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宜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公司尚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优惠措施的议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旗下各市场和商户共同努力“保供、稳价、防疫”,全力以赴配合推进抗疫工作。为共同应对疫情,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旗下商户带来的负面影响,拟参照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减免下属市场商户租金,切实减轻商户经营压力,共渡难关,支持其与企业(市场)共同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惠措施总体原则

1.受疫情影响承租户无法开展经营的,原则上免除该段时间的全额租金及管理费;

2.承租户经营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原则上减免该段时间的50%租金。

三、优惠措施的相关内容

1.适用范围

公司下属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灯具市场

2.受惠对象

承租上述物业范围的合法合规经营的非机关事业单位租户、非国有企业租户

3.优惠措施

公司下属各农批市场承租户原则上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50%;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承租户原则上减免2020年2月全额租金及管理费,减免2020年3月、4月租金50%。

适用范围内的各经营主体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免同等金额的其他月份租金或其他费用或对受惠对象免费延长相应租期等其他措施以替代前述优惠措施。

4.实施要求

公司下属各市场在实施优惠措施的过程中,应当秉承将此次租金减免最终落实到实际承租户的原则,确保实际承租经营者能够真正享受到本次减免优惠政策。

四、本次优惠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优惠措施的合计金额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预计约为90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优惠措施对公司的影响所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9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浙江东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783.49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783.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1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26.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719.09万元,公司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203202009045684046账户余额为407.32万元。上述温州益优公司账户内的款项已于2020年1月用于支付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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