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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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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9版)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单位:元

4、亚士创能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36号,经营范围水性环保涂料及涂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材料、保温节能材料、轻型保温节能复合板及涂料施工器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生产及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5、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刚,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净水路800号,经营范围水性环保涂料及涂料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保温节能材料,保温装饰复合板,建筑装饰新材料,建筑防水材料及涂料施工器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生产及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6、亚士创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钟,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开发区双辰中路东,经营范围建筑环保节能装饰材料、环保节能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保温材料制造、加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7、亚士创能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钟,住所地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八路26号,经营范围建筑环保节能装饰、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新材料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产加工保温新材料。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8、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18号,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新材料、建筑节能环保装饰材料、轻型保温节能复合板、涂料及节能保温新材料施工器材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涂料、涂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从事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9、亚士创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新材料、保温节能材料、保温装饰复合板、水性环保涂料、建筑防水材料、涂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涂料施工器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生产及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0、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工业大街99号605室,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新材料、保温材料、保温装饰板、涂料、防水材料及原材料、辅料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说明:全资子公司2019年1-12月/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未来新设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因公司经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存在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可能性,本次担保预计的对象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条款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与贷款方签署的协议为准。拟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外担保预计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4,46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6%。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83,248.9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9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经销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公司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7.90万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经销商在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货款,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综合担保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单个客户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支付货款。

4、反担保: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授权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为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为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增强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83,248.9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94%;公司累计对经销商提供担保总额4,46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6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原则。

5、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

6、授权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保证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此次公司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66,011.34万元的90.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996万元。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634,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1,000,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于2017年9月25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1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说明: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由变更前募投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存至上述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一)投资目的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六)具体措施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投资产品金额、期限、品种及签署相关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济效益好、信誉好的理财产品发行单位。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6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金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甜甜回避表决,。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金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甜甜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上海亚士合通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合通”)发生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亚士合通15%股权,董事长李金钟先生同时担任亚士合通的董事,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亚士合通是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本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亚士合通以往不存在相关交易。

亚士合通成立于2019年8月,处于筹备阶段,2019年度尚未产生收益。亚士合通是以设计、研发、制造、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建筑材料科技公司,通过科技与服务持续创新,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环保节能型建筑涂料,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鲁晓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吴雨佳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郑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所需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02万元,与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专业能力强,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专业能力强,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续聘立信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已于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就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结合相关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据此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于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

2. 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2019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 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7〕7号文、财会〔2017〕8号文、财会〔2017〕9号文、财会〔2017〕14号文、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财会〔2019〕9号文、财会〔2019〕16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具体影响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实质性影响,仅为项目列示修订。

单位:元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19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合规合法运作,同时充分利用外部董事的产业经验与智慧,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人数及独立董事人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条款及《公司章程》修订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20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六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7、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携带上述相应材料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办理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相应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需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圣美

联系电话:021-59705888-8710 传真:021-60739358

电子信箱:dmb@cuano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21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 2020年4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李甜甜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4,182,277.97元。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94,800,000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2,522,369股,即192,277,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4,609,973.5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