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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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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晓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霞,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6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20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高翔,法人股东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4号文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6元,募集资金总额20,068.16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100.1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9日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5-00049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123,434.86元(不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由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149,509.25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877,605.14元(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由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676,363.4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3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公司、托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交通银行贵阳经济开发区支行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各银行分别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实施主体到金马包装》,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复合转移纸搬迁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据此,贵州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1月14日与托管银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贵州永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本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销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大华核字[2020]003228号)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吉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英大证券核查后认为:永吉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表示)”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其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增加了与收入确认、合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等相关的广泛的披露要求。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

根据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编制2020年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导致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财务报表格式及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0日

(上接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