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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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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76版)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李华强、李葛卫、齐大宏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蔡蓁(已于2019年4月离任)、米旭明、齐大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中已离任独立董事蔡蓁委托独立董事米旭明进行陈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蓁)》、《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米旭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大宏)》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5,0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666,561.99元的30.57%,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林立、李华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葛卫、齐大宏、米旭明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全体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一)发行主体: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在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期限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形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九)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十)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十一)上市和转让场所:具体上市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十二)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十三)增信机制: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措施及具体的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四)偿债保障措施: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决定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五)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

(十六)有关授权: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必须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发行,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合规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发展战略和保障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汇报说明。其中,《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向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做汇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对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5,0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666,561.99元的30.57%,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合规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年年度合规报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本项说明将向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做汇报。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在2020年与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景公司”)、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天津立德汇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立德”)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立、李华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以下关联方于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预计与立业集团、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预计与天津立德的日常关联交易

3、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

(1)商品交易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5)支付利息

2、2019年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立业集团于2019年3月份购买本公司发行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林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为100万元整。

(2)公司于2019年12月向希格玛公司采购防火墙设备款,2019年度支付金额38,495.58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立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4月13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立,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塔楼8层20-26单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电力行业和高科技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房地产经纪。截至2019年12月31日,立业集团总资产4,108,178.52万元,净资产1,935,079.66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130,440.93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怡景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6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则胜,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路38号一楼。经营范围为:瓶、桶装纯净水及瓶、桶装矿物质水生产、销售;国内贸易;农业技术的研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怡景公司总资产813,594.24万元,净资产632,174.67万元,净利润6,145.50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希格玛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1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纳,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天立业华庭综合楼1108室。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终端产品,通讯设备、网络设备(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674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希格玛公司总资产418,912.71万元,净资产333,585.65万元,净利润6,622.4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4、天津立德汇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立德成立于2006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奇能,住所为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308室。经营范围为: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立德金总资产28,091.34万元,净资产28,202.48万元,净利润-0.03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5、除上述第1项至第4项关联方以外,其他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及第10.1.3条规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立业集团、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天津立德是立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受立业集团控制,立业集团持有天津立德60%股权,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及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可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可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1169786_B01号】,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666,561.99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28,530,018.5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利分配政策,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28,559,005.55元后,2019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99,971,012.99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35,0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666,561.99元的30.57%,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对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广泛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