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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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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0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13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伟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内容:2019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作出了努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8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43.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报告期初相比增长304.41%,总资产与报告期初相比增长91.0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较上年增长47.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19.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24.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内容:监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同意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0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7号》文核准,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000股新股。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4,460,000 股,发行价格为4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28,8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5,223,735.96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款项人民币580,605,064.04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后,剩余募集资金580,605,064.04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87,02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918,037.70元,其中人民币14,460,000.00元记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555,458,037.70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6,730,420.7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河南偃师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12.74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以自筹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054,950.8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064.04元,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 5,368.78万元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建设新项目。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按照董事会决议用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建龙微纳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建龙微纳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建龙微纳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立信业务收入37.22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吴雪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辉策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金华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营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小幅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而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03,38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80,641.69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8,678,06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60,292.56元,扣除已分配利润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785,610.6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规划,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波、李怡丹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李朝峰先生推举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怡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李怡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二、上网公告附件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怡丹女士,31岁,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洛阳市建龙化工有限公司人企部职员;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洛阳市建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4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4月1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7758531,传真:0379-67759617。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5月 8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379-67758531

3、联系人:李怡丹、高倜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