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1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二○二○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1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至2020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7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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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29、30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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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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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