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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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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29 公司简称:利通电子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0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规模化企业,公司主要和海信、TCL、康佳、小米、夏普、创维、华为、长虹、海尔、三星等电视品牌厂商及鸿海精密、京东方、高创、纬创资通、冠捷等电视代工厂商进行合作,提供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的设计(包括整机设计)到开模、精密冲压制造、物流配送的全流程服务;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提供给海信、欧司朗和霍尼韦尔等客户,用于电视机、LED照明和传感器产品中。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 销售模式

公司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按客户供货计划安排交货。销售区域方面,公司主要以境内销售为主,但公司下游客户的最终产品会部份销往境外市场。

2.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对于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在中标整机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提供的生产计划或生产预测表进行原材料适量备货,由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订单管理等。

对于元器件业务,公司与客户签署合作协议、质量协议后会根据客户生产安排、订单等适量备货,宜兴奕铭组织并实施采购计划。

公司对主要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交期、配合度等综合考量,按期更新相应名录,确保名录中供应商匹配公司采购需求。

3. 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在业务中标后或与其他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由各事业部和下属子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排出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 行业总体情况

由于新技术、新场景的运用(如8K、OLED、物联网电视等)未能如预期推进液晶电视产品的更新换代,加上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2019年液晶彩电市场陷于增长乏力的状态。根据奥维云网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液晶电视出货量为2.26亿台,同比仅增长0.4%。中国液晶电视2019年出口9,356万台,同比下降3.1%;国内销售4,772万台,同比下降2%。特别要指出的是国内2019年液晶电视零售额为1,340亿元,同比下降11.2%;单机均价2,809元,不仅同比下降9.99%,而且创下近10年来的单价最低水平。因此,就现有的产品、技术和市场环境而言,整个行业的景气度在2019年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电视机产业由于液晶技术革命带来的快速增长已经接近尾声,新的增长动能还需由技术创新和消费复苏来予以推动。

2. 就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行业来说,除了由于市场低迷带来的竞争更趋激烈外,报告期情况较上年产未发生大的变化,具体说电视机产品市场的需求决定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产品设计、造型、用料的发展起势。随着电视产品消费升级,整机厂商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在造型设计、生产工艺、模具设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业发展呈现如下的特征:

第一,电视机呈现出尺寸大型化、结构曲面化的趋势,这就要求精密金属结构件往同样的方向发展,加工难度不断增加;

第二,电视机呈现超薄化趋势,在厚度减小的同时,结构件仍然需要起到固定、支撑、负载作用,做到压力不变形,并保持良好的散热功能;

第三,最终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越来越重要,对于电视机外观件产品,要做到时尚美观、简洁高端,电视机外观件逐步开始采用加工难度更高的铝合金、不锈钢工艺。

目前电视机产业链终端已呈现巨头竞争的格局,基于上述原因,终端厂商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供应商的要求势必越来越高,业内大中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分化会不断加剧。

伴随电视机产业链的日趋完善,专业化分工更加细致,整机企业将更多生产环节分包给专业厂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客户新产品设计时越来越多地承担整机外观设计职能。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从传统的订单生产向与客户共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完善客户供应链环节上转变,这促使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与下游整机厂商的合作日趋深入,双方形成互利共生的利益共同体。在此过程中,设计水平突出、规模优势明显、响应客户快速、服务能力全面的厂商无疑更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销售基本持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2,025.10万元,较2018年上升1.61%;其中金属结构件销售较上年度下降2.21%;营业利润7,049.01万元,较2018年下降33.43%;净利润6,345.29万元,较2018年下降31.3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东莞市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和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52%。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邵树伟先生、杨冰先生、邵秋萍女士、施佶先生、孙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白建川先生、林雷先生、乐宏伟先生、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年5月29日14:30召开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0-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52%。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夏长征先生、钱旭先生、邵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涉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324,554.8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522,479.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理财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791.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330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00元。

2019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6月10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130.00万元及孳息(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金额13,000.00万元,实施地点为郎溪经济开发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2016年以来,国内电视机生产量相对稳定并有所提升,液晶电视也已取代了CRT电视,电视机行业对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的需求处于稳步上涨中。公司为抓住行业发展机会,对原自有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生产线进行持续的智能化改造,通过运用冲压机器人系统、双工位往复铆钉机、机械手激光焊接机、自动平面喷涂烤漆线设备等智能化设备提升原有生产线的自动化生产水平,并实现了良好的效果。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立项时间已经超过两年,该项目设计产品包括250万套大尺寸(55英寸/65英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背板/后壳和250万套中小尺寸(32英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背板/后壳,近年来,随着液晶电视大尺寸化的发展成为趋势,中小尺寸液晶电视精密金属背板/后壳的发展前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更加侧重于大尺寸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的其他募投项目一一“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进展顺利,投入情况符合预期。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提升了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同时公司更加侧重于大尺寸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产品的募投项目投入顺利,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合理配置公司现有的资源,经全面审慎考虑后,公司拟终止“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的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已有产能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终止后,公司相应产品的产能配置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利通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通电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本期已达到预期产量,但由于销售环境变化,产品毛利率偏低,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45.2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404.83万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下转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