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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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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2,046,6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饲料、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利用鸡粪进行沼气发电,并利用沼气发电的副产品开展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与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形成了“鸡一肥一沼一电一生物质”的循环经济业务链。

父母代肉种鸡养殖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我国,种鸡饲养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平养与笼养。目前国内大部分养殖企业采用平养方式。公司则采用全程笼养方式。

公司肉种鸡养殖周期分育雏期、育成期和产蛋期三个阶段,采用“三阶段全进全出”笼养生产工艺。种鸡1-5周龄为育雏期,6-22周龄为育成期,23-69周龄为产蛋期,育成期公司通过骨骼发育情况、性成熟情况等对种公鸡进行三次选育,产蛋期种鸡采用人工授精技术。种鸡在饲养69周后被淘汰,产蛋期内生产的合格种蛋送至孵化厂孵化,孵化出商品代鸡苗进行销售。

肉用种鸡全程笼养及其配套技术为公司自行研发,该技术改变了传统垫料平养模式,采用多层饲养,使种鸡离开地面,不接触粪便和垫料,减少粪便污染的机会,利于疾病的控制,提高成活率;同时可以解决限饲困难、受精率低、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先后获得国家“星火计划科技成果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国内种鸡饲养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为配合种鸡笼养,公司在人工授精技术的基础上研发了“鸡鲜精稀释及冻业技术”。 该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

肉鸡屠宰及加工业务由子公司民和食品经营,拥有世界领先的荷兰斯托克和荷兰梅恩肉鸡屠宰加工生产线,采用西方先进的自动放血技术,防止了放血时的污染,同时达到最佳放血效果。宰杀掏脏采用全自动的方式,设备配有高压清洗系统,从而避免了员工工作时的交叉感染。加工中通过多道“关卡”的检验及宰后同步检验检疫,严格保证了鸡肉产品的质量。

公司已取得英国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产品先后获得了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和绿色食品认证。

(2)公司养殖模式及特有风险

公司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为核心,以商品鸡养殖、屠宰加工以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辅助,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链。公司对所属的种鸡场、孵化厂、饲料厂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直线职能式管理模式,对采购、人事、财务、质量体系管理实行集中控制。

种鸡饲养及商品代肉鸡苗生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下设种鸡养殖场、商品鸡养殖场及孵化厂,各场独立经营,由公司统一核算。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了种鸡育雏期、育成期、产蛋期的“三阶段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及“肉种鸡笼养配套技术”,改变了传统饲养模式存在的肉种鸡成活率低、限饲困难、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人工授精技术及“鸡精液稀释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对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有着重要的意义。

父母代种鸡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其生产过程对环境、气候及疫病防治的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疫病控制管理制度,但外部禽类动物疫病出现大规模流行和扩散,消费者对动物疫病认知水平和疫病流行的心理预期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使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种鸡养殖采用笼养模式,有诸多优点,但究其根本还是种鸡养殖行业,在某些饲养环节的手段不同。因为处于养殖行业,公司最大的风险是疫病防治与控制的风险,这也是整个养殖行业的最大风险。

报告期,公司养殖模式未发生变化。

(3)采购模式与销售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物资采购制度,根据所采购物资的重要性进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公司现有业务中,主要向外部采购父母代肉鸡苗和饲料原料,公司各主要原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种鸡鸡苗采购:父母代种鸡苗的采购系生产部根据公司产能、市场预测和发展规划制订本年度总采购计划和分期采购计划,经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报经总经理审批,由公司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统一实施。

饲料原料采购:公司饲料生产所需原料主要包括玉米、豆粕、花生粕、鱼粉及添加剂等,由饲料厂根据种鸡与肉鸡饲养部门的需求制订月度采购计划,提交公司采购部,数量较大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数量较小的则向粮食种植户直接采购。

②销售模式

公司设销售部,负责商品代鸡苗产品的销售,以及市场调研、拟订销售工作计划、市场开发和维护、经销商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及鸡肉产品,不同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也不同,基本可分为自销和经销商销售两种模式。

经过多年实践和改进建立了覆盖山东省全省和周边地区的完善销售网络,能够确保公司鸡苗产品快速销售。主要分为大型专业养殖公司及经销商,经销商大多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经销商同时进行饲料或兽药的经营,熟悉市场情况,与养殖户关系密切,在当地市场有较强的影响力,是公司重要的客户和市场行情提供者。

子公司民和食品设有销售部,负责鸡肉制品的市场销售工作。销售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销售给食品加工类企业,二是将产品销售给各地经销商。

(4)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和商品代肉鸡(商品代肉鸡供民和食品屠宰加工),公司生产的饲料以自用为主,极少部分对外销售。子公司民和食品以进行商品代肉鸡屠宰加工,并生产冷冻鸡肉制品为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肉鸡分割产品。子公司民和生物经营沼气发电业务、生物燃气、有机肥及水溶肥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5)报告期内行业发展状况

报告期,白羽肉鸡行业延续了2018年底的复苏状态,行业内企业从引种端到屠宰分割端,业绩均呈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从供给端来看,受前期国外引种环境的影响,国内祖代鸡引种量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19年度父母代鸡的存栏量,进而出现了2019年度商品代鸡苗紧缺的状况,供需紧张致使鸡苗价格不断上涨。下半年行业内产能虽然有所增长,但是仍不足以完全缓解商品代鸡苗紧缺的状况。从需求端来看,国民健康饮食的观念逐渐加强,对高蛋白低脂肪食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作为优质蛋白来源的鸡肉产品,需求量持续增加。

报告期,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国猪肉产品缺口增大,报告期猪肉价格高位运行,带动肉类需求整体增加,鸡肉产品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

(6)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白羽鸡养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起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为核心,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循环产业链,实现工厂化生产和集约化管理,并计划进一步发展食品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布局,向着生态平衡、安全环保、优质高产的现代畜牧业迈进。

公司现为中国畜牧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白羽肉鸡联盟副主席单位、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先后被认定为“亚洲家禽企业五十强”、“中国畜牧行业优秀企业”、“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出口鸡肉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等。

公司拥有的“民和”品牌被授予亚洲名优品牌奖、山东名牌等荣誉,“民和”系列鸡腿、鸡胸、鸡翅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中国绿色食品”。公司已取得HACCP质量认证、EUREPGAP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白羽肉鸡行业延续了2018年底的复苏状态,行业内企业从引种端到屠宰分割端,业绩均呈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从供给端来看,受前期国外引种环境的影响,国内祖代鸡引种量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19年度父母代鸡的存栏量,进而出现了2019年度商品代鸡苗紧缺的状况,供需紧张致使鸡苗价格不断上涨。下半年行业内产能虽然有所增长,但是仍不足以完全缓解商品代鸡苗紧缺的状况。从需求端来看,国民健康饮食的观念逐渐加强,对高蛋白低脂肪食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作为优质蛋白来源的鸡肉产品,需求量持续增加。

报告期,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国猪肉产品缺口增大,报告期猪肉价格高位运行,带动肉类需求整体增加,鸡肉产品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白羽肉鸡全行业在2019年快速发展,无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净利润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052,000.43元,较去年上涨了8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973,794.84元,较去年上涨了322.95%。公司主营产品雏鸡售价大幅上涨,收入增加,毛利上升,是本年度盈利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雏鸡销售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对种鸡和种蛋计提了跌价准备,存货及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中存货章节。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计划。报告期,公司继续扩大父母代种鸡养殖规模,加大商品代鸡苗的生产力度,商品代鸡苗年产量3.27亿羽,同比增加17.6%,紧抓行业上升期机遇,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公司自养商品鸡养殖量保持稳定,已经能够保证食品公司日常屠宰的毛鸡供应量,使公司能够从源头开始对鸡肉产品加工各个环节实施严格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市场份额的扩大,报告期民和食品效益得到明显改善。民和生物新壮态液态肥先后通过了中国、美国和欧盟的有机认证,获批为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同时推出新有机水溶肥一一千味素,千味素是以沼液为原料浓缩而成的有机水溶肥产品,在水肥一体化和功能性水溶肥与土壤改良方面不断推进,是公司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纵深拓展。

2、报告期,根据市场环境状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取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发展更加灵活的进行熟食及调理食品的开发与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潍坊民和与民信食品项目工作。未来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将进一步延伸,产品结构更加丰富,盈利水平更加稳定,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目前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中。

3、报告期,公司保持对疫病防治的全方位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的安全和持续发展。依托天然的地理环境优势和公司严格的管理体系及预防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防止疾病在各生产区间和各鸡场间传播。各生产区均远离村镇和人群,地势开阔,通风性好,有利于疫病的防治。在生产过程中根据鸡的不同生长周期制定不同的免疫程序,在养殖过程中制定严格的消毒和隔离制度并认真执行。公司生活区与生产区进行严格划分,工作人员进出生产区与生活区要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管理重视和疫病防控制度的落实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养殖模式的内容、风险和变化见“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相关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养殖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疫病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052,000.43元,同比增加80.2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雏鸡售价上涨,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973,794.84元,同比增加322.9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雏鸡售价大幅上涨,毛利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已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月 1 日之后的交易,公司已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上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4月和2019年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已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主要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公司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表决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3,261,229,959.74元,比上年增加了2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36,887,316.06元,比上年增加了144.24%;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052,000.43元,比上年增加了80.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9,973,794.84元,比上年增加了322.95%。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雏鸡售价上升,收入增加,毛利上升,是本年度公司盈利的主要原因。公司2019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09,973,794.84元;期末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140,285.7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06,006,337.58元;资本公积为868,237,816.01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02,046,632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227,979.2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表决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表决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表决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政策性借款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十五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基金计提分配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孙宪法、周东、张东明、郭志春、于乐洪回避表决,孙希民先生作为孙宪法先生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于激励基金计提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股东大会”字样,以在 2020年5月13日16:00 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民和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验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提供三年期2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额度(之前已为其担保金额纳入本次担保额度中)。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总资产为381,730,263.86元,总负债147,120,658.68元,净资产234,609,605.18元。资产负债率38.54%(以上数据为2019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提供贷款担保,合计担保额度27,000万元。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基金计提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19年度激励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19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一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19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84,998,266元。

三、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结合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贡献,为保证被激励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持续积极服务于本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实行递延发放的方式,本次分配后,剩余激励基金的发放由董事会另行审批实施。本次分配发放情况如下:

注:上表发放人员的激励基金系因其管理职务考核发放,与其担任董事、监事无关。

四、本次计提分配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表中计提,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所提取的激励基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于税前列支。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分配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达到了提取2019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经查阅激励基金分配方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分配激励基金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回避表决,孙希民先生作为孙宪法先生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后实施。

激励对象因违纪被公司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失职、渎职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渎职、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下转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