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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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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由于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事项对吉鑫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不具有广泛性,故我们对吉鑫科技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事项对吉鑫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的,但是不具有广泛性。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750KW-12MW风力发电机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产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线,具备大型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铸造、机加工到表面处理的一条龙配套生产能力。公司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产品的过程控制和质量追溯,通过了中国船级社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01体系认证。

公司在风电铸造领域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公司建成省级大型风电金属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3-5MW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用轮毂等专业部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吉鑫品牌获得“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等称号。

2、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外观形状、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其应用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这决定了公司经营中的“量身定制、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以上原辅材料供应充足,主要按市场价格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原材料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对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产品的外观尺寸和性能指标均有不同的要求,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实现产品的及时供应,避免产成品形成大量库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原材料和各项能源采购,保障合理库存,避免原材料大量库存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保障了公司对流动资产管理的高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签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3、行业情况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一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风电整机制造企业配套轮毂、底座等铸件产品,细分行业为风电零部件制造行业中的风电铸件行业。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1,005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2,579万千瓦,同比增加25.25%,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2019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6GW,目前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量超过29GW。2019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超过2.3GW,仍居世界首位。英国和德国分别以1.8GW和1.1GW的新增装机量排在第二和第三位。2019年海上风电新增装机约占全球风电新增装机的10%,比2015年时的比重提高一倍。基于成熟市场及美国/亚太地区新兴市场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GWEC预计未来五年(2020-2024)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将高达50GW。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重点突出推进平价上网和加大力度实施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两大方向,同时强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19年,全国弃风电量及弃风率实现“双降”,风电已具备与火电同台竞争,实现平价上网的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7.99%;营业成本11.81亿元,较去年下降了3.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39.65万元,较上年上涨了210.3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减少1户,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9.65万元,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427.43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48,79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向股东大会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9.65万元,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427.4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5月15日在江阴市澄江西路299号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茹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履行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业务顺利发展,拟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暂定如下:

以上授信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2、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申请事项,包括以相关资产进行抵押的事宜,并安排签署相关文件,同意以上批准额度可在各借款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机械”)、江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吉鑫”)以及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发电”)

●本次担保金额:2020-2021不超过8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2020-2021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恒华机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鑫、宏润发电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核定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7%。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2、财务现状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0-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9-2020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经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实施期内,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2021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一)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5、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鉴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