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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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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103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B2B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

公司基于对企业办公移动化、智能化、平台化、社交化发展的趋势判断,秉持“夯实主业、打造平台、布局生态”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报告期,公司以“B2B办公物资+云视频”为核心,通过持续叠加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办公采购和服务需求。

2、公司在办公物资采购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B2B办公物资领域的领跑者,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聚集了超过5万多家优质客户资源,尤其在能源、通讯、金融、政府、军队军工等行业和领域具备大客户资源优势,赢得了100多家头部大型客户的信赖。

3、 公司在SAAS云视频细分服务领域的地位

公司云视频服务通过实施“云+端+行业”战略,已覆盖专业云视频会议及智慧党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垂直应用领域,满足行业客户云视频协同服务需求。目前,公司“齐心好视通”是专业云视频会议细分领域的领导品牌,获得了超过6万多家政府、军队、铁路、医疗、教育、金融等行业优质客户。根据IDC报告,2016-2018年“齐心好视通”在国内云视频会议领域连续三年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秉持“夯实主业、打造平台、布局生态”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报告期,公司B2B办公物资和云视频服务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B2B业务方面,公司持续丰富商品品类与服务,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大办公服务平台,赢得了100多家头部大型客户的信赖。云视频服务方面,深入推进“云+端+行业”的解决方案,覆盖专业云视频会议场景及智慧党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垂直应用领域,满足客户云视频协同服务需求。随着“硬件+软件+服务”商品品类的协同发展,公司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19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2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1.03%,实现营业利润27,162.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24.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35.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91%。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增长了41.03%。其中:B2B大客户业务在公司构建的商品与供应链管理、商务与交付服务、数据化运营平台三大核心能力的支撑下业务实现了64.37%的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15.65%。与上年同期比较毛利率下降了2.5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B2B平台化运营模式目前以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为主,报告期内公司B2B业务规模迅速增大,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品类不断增加,部分新增产品品类暂未形成集采规模效应,毛利率仍然偏低。随着公司B2B业务集中采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在供应链环节议价能力不断提升、自有品牌销售占比提升、商务包装、员工福利及MRO等高毛利的软件及服务类商品销售规模增加,公司毛利率将会逐步提升。

(3)报告期内,企业办公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率明显提升,人均销售贡献增长,固定费用有效摊薄,营运费用有效控制。

(4)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期比较增长了34.24%,公司在云视频、B2B服务平台、产品研发加大了研发投入。

(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加了44.71%,主要原因有:随着公司供应链集采规模增大,办公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商务效率加快,大客户回款效率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加快。

1、B2B办公物资业务

报告期,公司通过打造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持续丰富办公物资品类,持续中标大客户集采项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B2B营业收入为45.5亿元,同比2018年度增长64.37%以上,实现了高速增长。

(1)不断扩充商品品类,进入MRO工业品服务领域

公司深挖客户一站式办公物资采购和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办公文具、办公设备、办公家电、办公耗材、MRO工业品、员工福利等20大品类、100万+商品。2019年年中,公司组建专业的MRO团队,2019年末成立MRO 子公司,为客户提供MRO产品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自MRO工业品平台上线以来,公司已陆续中标了中国石化、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电建、中国华能集团等MRO集采项目。仅中国电建项目,公司将为中国电建及其下属的83家成员企业提供电工电气、管材泵阀、手工具动力工具及耗材等九个MRO类物资品类的供应,满足中国电建MRO物资的一站式集采需求。随着公司数字化能力的不断提升及MRO品类的不断丰富,未来有望持续中标更多大型客户MRO集采项目,进一步提升B2B业务整体收入。

(2)持续中标大客户集采项目

报告期,公司中标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央企;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政府等政府机构集采项目。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中标及履约100多家大型客户集采项目,服务全国5万多家客户单位。

(3)数字化平台运营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动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产业链电商平台的运营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围绕SAP ERP 作为后端业财一体化核心系统,针对齐心电商平台进行业务、功能及用户体验的梳理,持继强化产业链电商体系中商品中台的功能与性能,并针对API接口平台进行重构建设,逐步提升业务的实时性、准确性,以及大数据的运算能力、分析能力,赋能线上业务快速开展,后续可逐渐承接大中型客户的平台自动对接工作。在中台系统的建设方面,加强电商模块化、微服务的规整,用功能设计进行管控,对接新客户以及功能迭代开发两方面,互不干扰,并且极大地提高了单据的处理效率。

2、云视频服务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云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齐心好视通通过持续底层音视频核心技术研发,建设业务中台,提升云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快速进行产品升级迭代,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及用户体验。

改进的QOS网络抗丢包技术,能保证在音频丢包70%、视频丢包50%的情况下,音视频不卡顿。研发突破性的网络带宽侦测算法,能够在网络带宽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快速调整视频编码码率,在视频不卡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证视频的清晰度。支持48K 双声道的音频宽带算法,提供高保真的音频效果,支持4K视频编解码及传输,满足高品质会议场景的需求。

采用业内领先的SVC编码技术,应用于实时屏幕共享,保证用户在不同的网络条件下,能实时、清晰、流畅的接收远端屏幕图像,提升了会议数据共享的效果。建设业务中台,有效支撑新产品终端及行业产品的快速开发,具备不同会议场景的用户角色权限、功能参数及窗口布局的可配置化能力,使会议产品能快速满足不同场景、不同行业的应用需求。持续提升云平台的服务能力,全年保持99.98%的可用性,加大海外专线节点布局,使全球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幅降低国内与国外的通讯延时。随着用户量的快速增长,平台的大并发能力进一步提升,能同时满足公有云、私有云的大并发会议需求,同时,通过创新的混合云技术,充分利用公有云的全球大容量并发和私有云的客户定制化能力,以较低的开发和运营成本,满足行业及大客户的应用需求。持续完善移动端、桌面端、TV端及各终端产品的功能和用户体验,各平台、各终端、各场景下的会议体验进一步提升,同时,行业内首家发布国产化终端产品,助力国家国产化发展战略。

(2)持续推出智能硬件产品,提升智能终端能力

在专业云视频会议应用场景,齐心好视通针对大、中、小型会议室的不同特点,分别推出了X3、MeetingOne,MeetingBox pro以及 MeetingPlus等不同类型硬件产品;在超大型会议室场景,公司自主研发了首款集4k超清、H.265、AI智能等性能为一体的云会议智能终端HST-V6,能处理3路高清视频编码和3路4k显示输出,整体的解码路数达到了超高的128路,突破了云视频会议终端的传统定义,能满足所有大中型会议场景需求。

(3)持续丰富行业场景,提升行业解决方案能力

报告期,公司以智慧教育、智慧党建、智慧医疗等垂直应用领域为核心,深入布局行业应用市场。

在智慧教育领域,齐心好视通已形成了“常态化录播”、“简易云课堂”、“双师课堂”、“精品录播”和“资源管理平台”等五大内容,截至目前,公司智慧教育项目已在福建福州、贵州安顺、广西、广东、河南、浙江等地实现了落地运营,服务了湖南湘西远程教育平台、东莞理工学院、华北电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北省孝感市教育局、辽宁省全省教育系统、中国政法大学、延安北大培文实验学校、北京市平谷中学等教育机构客户,与腾讯、深圳中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世界一流智慧校园。

在智慧党建领域,齐心好视通“智慧党建云平台”集成了互联网、云计算、可视化音视频通信、数据交互、远程共享和协助等多项核心技术,向各级党组织提供集“教、学、考、展、管”五大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党建云服务,党员不仅可以在手机或电脑上观看优秀的党员教育课件,同时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主题进行在线远程互动培训、交流,针对该主题的学习内容进行线上考核、评估、结果统计,真正做到党员整个学习过程的实时化跟踪,目前智慧党建项目已覆盖河北、河南、山东、贵州、黑龙江省部分市县。

在智慧医疗领域,齐心好视通云会议平台融入5G技术,打造了集远程医学培训、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视频会议等功能为一体的远程诊疗平台,通过5G网络实时呈现高清画面,帮助医院专家随时随地开展远程会诊、学术交流、多地互动示教等医疗活动。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武汉协和医院、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铜仁市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医院等在内的全国多个省、市医院搭建远程诊疗平台,助力广大医护工作者提高诊疗工作效率。

(4)充分集合行业资源,提升产业链协作能力

报告期,公司积极与产业链生态伙伴战略合作,共同推进云视频服务的进一步发展,通过与腾讯云战略合作,产品融合了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翻译等人工智能技术,共同推进云视频服务在智慧校园等场景的落地服务;通过与天津麒麟、天津飞腾、上海兆芯、中标软件等国产化产业链的核心厂商战略合作,共同打造国产云视频产品,推出了基于国产芯片、国产操作系统、国密算法的国产化MCU服务器以及麒麟云会议客户端。

3、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

基于对企业办公移动化、智能化、平台化、社交化发展的趋势判断,公司确定了“夯实主业、打造平台、布局生态”的发展战略,通过持续丰富B2B办公物资商品品类,在云视频服务领域进行“云+端+行业”战略布局,通过“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企业办公服务平台,满足客户B2B办公物资集采和云视频等现代办公服务需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一站式企业办公服务平台能力,报告期,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发行股份9221.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0亿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企业办公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B2B办公物资领域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云视频平台的开发升级及业务线拓展,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不同场景的多种需求,保持在云视频领域的领先优势。

4、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公司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化员工薪酬激励机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报告期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股份回购项目及2019年度股份回购项目(因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进入关键时期,为避免因相关政策法规限制,而影响到非公开的推进,2019年七月终止了2018年度回购项目)。

报告期内两次回购项目累计回购金额1.09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两次回购股份项目均已完成,公司累计回购2371.22万股,累计回购金额2.56亿元。两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合适的时机,将前期已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推动公司与员工共赢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

2019 年 4 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年 8 月 14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2019 年 9 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1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4月 1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准则。

(4)执行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收入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也相应递增,目前B2B大客户主要为央企和金融机构、军队、政府部门等,此类客户应收账款风险可控,近年来没有出现过坏账。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估计情况,公司拟针对公司B2B大客户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以2%的计提比例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宁齐心共赢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4月23日设立,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C1416号、C1417号、C1418号,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贵阳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31日设立,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2栋(2)1单元35层18号房[花果园社区],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昆明齐心共赢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18日设立,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菜园碧江路142号附44号,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口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16日设立,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701房,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海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设立,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28号第二层205室J区,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8日设立,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玉环球金融中心4号楼11层11029号,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7、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8月26日设立,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3号厂房60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齐心供应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6日设立,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新金桥路1888号26幢4层A单元A01室,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9、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未开展业务,于本年度完成工商注销,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钦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 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影响如下: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 “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2019年净利润约1,435.51万元。

一、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也相应递增,目前B2B大客户主要为央企和金融机构、军队、政府部门等,此类客户应收账款风险可控,近年来没有出现过坏账。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估计情况,公司拟针对公司B2B大客户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以2%的计提比例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客户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3、变更日期

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为B2B大客户销售及服务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2019年净利润约1,435.51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6.23%,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43%,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9年年度净利润、股东权益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说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后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齐心集团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专项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齐心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齐心集团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241,388.46元,以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8,876,151.36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387,922.92元,再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188,999,599.80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25,887,615.1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8,376,859.34元,资本公积金为2,025,403,272.92元。

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此,公司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734,020,099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3,712,166股后股本710,3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546,189.9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享有分红权股本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报告期回购股份金额计入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文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19年度回购股份金额计入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

公司2018年度回购项目在2019年度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37,300股,成交金额为11,760,2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19年度回购项目在2019年度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数量为7,872,650股,回购总金额为97,296,618.18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两次回购项目在2019年度实施回购的总金额为109,056,836.18元,报告期回购股份金额全部计入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和比例。

基于以上,公司2019年度纳入现金分红金额总额为215,603,026.13元;其中现金分红金额106,546,189.95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49.42%;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9,056,836.18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50.58%。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对公司的审计收费为130.0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3、审计机构独立性、胜任能力等综合说明

经审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公司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新疆、天津、浙江、四川、广东、深圳、辽宁、山东、陕西、山西、湖北、威海、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西、江苏、河北、无锡、厦门、贵州、云南、安徽等地设有二十四家分所,在香港设有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业务资质:中天运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并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此外,中天运还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的相关规定,中天运总分所由总所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截止2019年末,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2008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

2.人员信息

中天运首席合伙人:祝卫

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72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687人

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897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300余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8年):69,555.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年):48,166.6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年):13,809.77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8年):7000余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39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否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王红梅,1996年4月至2002年5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5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质量监管与技术支持工作主管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国有企业、证券类项目从业经验以及事务所质量控制管理经验,多年担任证券类项目复核合伙人。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8年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的从业经历:张翎,1999年9月至2012年7月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30)、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5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21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从业经历:连肇华,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12月至2019年10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1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1)、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474)、深圳市百泰国礼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0189)等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8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天运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份,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做出,因中天运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要求。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