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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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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3、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91,928.20万元(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60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无需提报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取得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91,928.2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14元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心集团”)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拟对本公司九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齐心集团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叉及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拟设定如下:

2、上述控股子公司在向相关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交叉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3、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122.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说明

1、公司对上表所述九家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实施交叉担保;

2、公司对上表所述九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办公”)

公司名称: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民俗文化街1376号润坤大厦主楼6层602室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日用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I、II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维修打印机、印刷机、复印机、传真机;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运代理;租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上海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公”)

公司名称:上海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台桥路28号B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教办公用品、纸制品、电脑及消耗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一般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家具、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设备的维修服务及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广州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赢”)

公司名称:广州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2日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268、270、272、274号07层02B、03、05、06室

法定代表人:杨姬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电子产品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防护用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计量器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其他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批发;纸张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批发;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粮油零售;乳制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零售;豆制品零售;调味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烟草制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4、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共赢”)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御景湾花园1栋101、201A、301、401之二楼201A-K59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二)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用品、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牌、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网页设计、制作;纸制品、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销售和开发、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四)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销售及租赁及上门维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从事广告业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健身服务;3、物业管理,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许可经营项目是:出版物、图书、邮票的销售。煤炭销售;兽药销售;医疗器械(含二类、三类)、保健品的销售;药品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零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电信业务经营(具体项目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汽车维修;医疗咨询,旅游咨询,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

5、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包含网络销售)。

6、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设备”)

公司名称: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1栋

法定代表人: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器电子用品、电子仪器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民用口罩生产及销售(含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含网络销售)。

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7、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乐购”)

公司名称: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办公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软件、耗材及辅助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及日用品的租赁、维修、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卫生用品、百货、家用电器、会议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文具、文教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美容仪器、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在网上从事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8、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亚洲”)

公司名称: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住所:香港上环苏杭街49-51号建安商业大厦7楼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销。

9、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香港”)

公司名称: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住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13-33号明华工业大厦7字楼A、B室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设计及研发;进出口业务。

注: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1、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3、上述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本公司九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公司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16日,公司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200.00万元,美元12,210.00万元;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1,862.66万元(美元按202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14元计算),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5.46%,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一: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附件二: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授权及授权期限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净值变动、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9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2、2020年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一定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齐心集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属于进行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齐心集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

1、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家具、百货、电器、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销售和推广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 1、办公设备及其他日用品、自有物业、汽车、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集装箱、仓库、娱乐及体育设备、家用亚麻及纺织品、服装和鞋帽、家具及家用电器、工具及手工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 2、大数据营销,企业管理、经济信息、教育(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信息技术、旅游信息的各项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合作除外),企业管理培训,企业营销策划,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图文设计及制作; 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办公设备及其它日用品的维修。

许可经营项目是:

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 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2、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家具、百货、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组织管理、综合管理、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购销和开发、设计;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电影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预付卡及代金券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是: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稿。经营范围变更条款如上所列。

二、经营范围变更目的及后续事项办理

基于企业级客户电商化、集中化、集成化采购需求,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企业级办公服务平台,公司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目前实际业务经营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加强以“B2B办公物资+云视频”为核心的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提交资料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积极筹备本次新增经营范围业务,公司将在取得相应批准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是否开展该类相关业务。因此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主要是扩充办公集成服务的品类,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12。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变更的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核查说明。

3、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王惠玲女士、李建浩先生和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B2B办公物资和云视频服务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随着“硬件+软件+服务”商品品类的协同发展,公司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呈现良好的发展状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269,559.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比例41.03%;

实现营业利润271,625,725.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比例4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241,388.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比例2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352,057.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9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年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4)。

7、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241,388.46元,以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58,876,151.36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387,922.92元,再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188,999,599.80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25,887,615.1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8,376,859.34元,资本公积金为2,025,403,272.92元。

公司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734,020,099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3,712,166股后股本710,3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546,189.9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享有分红权股本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根据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2019年度纳入现金分红金额总额为215,603,026.13元;其中现金分红金额106,546,189.95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49.42%;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9,056,836.18元,占总现金分红总额的50.5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5,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信证券就该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6。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7。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取得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91,928.2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14元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本公司九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1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0。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企业级客户电商化、集中化、集成化采购需求,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企业级综合办公服务平台,公司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目前实际业务经营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加强以“B2B办公物资+云视频”为核心的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16、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22)。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5、6、7、10、11、12、13、15,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特提议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齐心集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3)。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67,390股,发行价格为2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7,930.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222,064.9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140002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年末余额中亦包含未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提取的发行中介费183.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2015年4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于2018年12月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期自中信证券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齐心集团在公司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60,1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7,765.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353.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分别为2016年度非公开和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虹支行等7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7年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8年变更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议安排,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8年10月,本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项目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3,211,704.40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489.17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99%。其中:7,76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4,724.17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继续投入使用。

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决议,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九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澎云”,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两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下亦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306.29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7.86%。其中:52,353.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20,953.29万元与未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提取的发行中介费183.56万元(小计21,136.8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继续投入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截至2018年8月21日“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30,296.21万元的投资安排进行调整,其中15,578.91万元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剩余的14,717.30万元将变更至“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60.05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表1:

2016年度非公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60.05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表

报告期: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