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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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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1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汇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2020年拟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聘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制度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3日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1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现场送达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邹镇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聘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19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远期结汇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2020年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目的

由于公司出口收入在公司销售收入中占比较高,结算主要以美元为主,为防止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2020年开展远期结汇交易。

二、本次远期结汇基本情况

1、定义

远期结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

2、结汇额度

公司拟在2020年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结汇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4、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严禁执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与操作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汇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开展远期结汇是公司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2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606,514,613.8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公司2019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6,514,613.83元(包括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华西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情形,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神驰机电管理层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神驰机电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21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2019年4月和2019年9月,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基于上述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主要变更内容为: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项目,增加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4、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其他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2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97,499.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4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34,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3%。

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21 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2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成立于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2、人员信息

四川华信首席合伙人为李武林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560人,其中合伙人43人,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65人,较上年258人增加7人,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6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4,956.8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

2019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收费总额0.30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平均资产额118.3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曾受行政监管措施3次。

(1)2019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唐方模、谢海林、何寿福执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4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张兰、邱燕执行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5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秦茂、刘力执行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袁广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捌拾捌万元整,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2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 14 点0 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17:3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邹镇、李举

2.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

3. 联系电话:023-88027304

4. 邮箱:dsh@senci.cn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