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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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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莫菲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存货比上年同期增加72.38%:主要是主营产品机制糖生产期集中在1-3月期间;

营业收入减少10.94%:主要是机制糖销售量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增加24.29%:主要是机制糖销售量减少、及单位成本降低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87.94%:主要是库存机制糖单位成本降低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文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收到产业并购基金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2019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决议》。根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于2016年签订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收购协议》,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于2019年9月5日向公司以及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交割通知》,要求前述两方按照《远期收购协议》的约定,收购民生加银持有产业并购基金3.9亿元优先级份额,并支付该等优先级份额对应的优先级收益款项。根据《交割通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向民生加银支付份额转让款3.9亿元人民币,同时支付自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1月7日的优先级收益,计人民币3,309,583.33元。其他各合伙人特此确认放弃收购上述3.9亿元份额的优先受让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3、公司与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浦玺鼎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保久富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履行《产品赊销协议》、《赊销抵押担保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等产生纠纷,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同日获得受理。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18)桂01 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及其他费用金额为:41,854,033.67元,被告所持房产拍卖所得在2,000万元范围内公司优先受偿等。2020年1月23日,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依法改判为被上诉人二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一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二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3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4、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一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方镇河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裁定书》。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2016年、2017年、2018年业绩补偿款共计:118,156,821.38元;按补偿款金额为基数,从2019年4月3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持有环江远丰公司25%股权拍卖、变卖所得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等。2020年1月8日,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2020年4月1日,公司接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被告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在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诉讼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通知,至此,本案(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2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2019年4月24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8日、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莫菲城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苏兼香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黄丽燕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菲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4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人。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765.63万元。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公告》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4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10:3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人,李少基女士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淡雪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梁雄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765.63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鲤建材”)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或“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8.03%股份。公司拟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八鲤建材48.0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765.63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八鲤建材与南宁糖业的经营性往来为:八鲤建材欠南宁糖业312.35万元设备租金。

5、本次交易挂牌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为合理调整公司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八鲤建材48.03%的股权。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八鲤建材48.03%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765.63万元起拍。价格系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统一蒲糖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银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0】32026号)为基础。该评估报告已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登记。

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转让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暂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八鲤建材48.03%的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八鲤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19336210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邕宁区蒲庙镇

法定代表人:陈思益

注册资本:人民币4,735.43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制品及砌块(涉及许可证凭有效期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八鲤建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南宁统一蒲糖服务有限公司表示保留优先购买权。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八鲤建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最近一期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鲤建材属于产能落后需要淘汰的水泥生产企业,目前已不自营生产。资产整体对外出租。

四、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一)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审计,八鲤建材资产在审计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为人民币597.3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25.06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统一蒲糖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银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0】32026号),评估结果如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八鲤建材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25.06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676.09万元,评估增值3,901.15万元。公司持有的八鲤建材48.03%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765.63万元。评估增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资产组增值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产生增值。

1、评估结果汇总

(1)资产基础法

由于八鲤建材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大,资产及负债结构清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可以单独评估确认,并且评估这些资产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较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适合采用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八鲤建材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76.09万元。

(2)收益法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一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该方法评估的技术路线是通过将被评估单位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八鲤建材属于被淘汰企业,停产多年,固定资产组从2015年1月开始主要资产已全部出租,且对出租的资产已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同时结合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假设至2028 年12月31日租约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故本次整体评估不再考虑采用收益法。

(3) 市场法

由于八鲤建材属于被淘汰企业,部分资产已拆除,已全面停产,被评估单位已不自营生产,把固定资产(含场地)资产整体出租给南宁炜富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公开交易案例无法取得,由于无合适的参考企业,不具备市场法的适用条件,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2、评估方法

综上,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选聘

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三)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八鲤建材相关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四)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法合规且符合评估目的和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八鲤建材评估结论反映了企业价值。因此,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有效,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关评估业务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2、评估公司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3、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4、本次评估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5、该交易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不低于该资产净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挂牌转让,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议案》。

七、其他情况

(一)八鲤建材不属于南宁糖业合并报表范围。

(二)八鲤建材与南宁糖业的经营性往来为:八鲤建材欠南宁糖业312.35万元设备租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八鲤建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南宁糖业对八鲤建材无相关担保、委托理财、资金占用情况。

(四)南宁糖业未委托八鲤建材理财。

(五)南宁糖业对八鲤建材未提供财务资助。

八、定价依据及其他安排

(一)股权转让方案: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八鲤建材48.03%的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765.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二)过渡期损益处理: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过渡期,期间八鲤建材经营产生的损益由南宁糖业承担或享有。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八鲤建材职工安置。本次交易挂牌转让完成后,八鲤建材的债务不发生变更,依然由八鲤建材承担。八鲤建材对公司的债务由受让方代为清偿,受让方清偿八鲤建材对公司的债务后,有权向八鲤建材公司追偿。

(四)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九、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挂牌完成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十、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转让公司所持八鲤建材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由于本次资产出售采取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交易符合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成交价格以最终摘牌价格为准,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后续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独立意见;

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说明;

5、《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50ZC2802 号);

6、《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统一蒲糖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银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0】32026号)。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相关议案经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4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上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联系人:余锐鸿先生、梁俊美先生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0022

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1”。投票简称为“南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 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ST南糖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