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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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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鸿合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及方式包括:(一)走访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二)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募集资金专户月度对账单;(三)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四)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相关公告;(五)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六)查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七)现场走访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等。

保荐机构认为,鸿合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合科技”)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此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由基本薪酬(津贴)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薪酬(津贴)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三)绩效奖金主要依据公司任务目标,并结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通常每年度年末考核发放,也可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含税并按月支付。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规定支付薪酬。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支付。

(二)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已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并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三)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3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76亿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7,2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39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莫伟、袁刚,以及拟担任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四、报备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进一步集中资源和聚焦业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工作需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1、事业群和事业本部

(1)原教育事业群和教育To C事业本部合并为智慧教育业务集团,职能不变;

(2)原海外及商用事业群、系统集成事业本部、工程机事业本部合并为商用业务集团,职能不变;

(3)高端制造事业群更名为高端制造基地,职能不变。

2、职能部门

信息部更名为信息化部,审计及风控部更名为风控审计部,职能不变。

3、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生效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为: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对2020年关联租赁等情况进行了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邢修青、王京、张树江、邢正、宏智国际有限公司发生关联租赁业务,金额约601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邢修青、王京及张树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额度之内,本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邢修青

邢修青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新线互动公司董事长;鸿程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北京鸿合美歌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港合资)董事长、董事;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邢修青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王京

王京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鸿合美歌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港合资)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鸿合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鸿合创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王京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及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张树江

张树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目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北京鸿合美歌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港合资)董事长、董事;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目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张树江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及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邢正

邢正先生,历任北京鸿合美歌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港合资)董事长、董事;北京鸿合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海南四通公司总工程师。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邢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一)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五)宏智国际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联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宏智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李建宏先生,现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海外及商用BG总经理、鸿程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线互动有限公司董事、鸿程科技(印度)有限公司董事、宏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宏智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六)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租赁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邢修青、王京、张树江、邢正、宏智国际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用于日常办公。租金根据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租赁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关联租赁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租赁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租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说明及相关资料底稿,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鸿合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中的实际业务需求及资金筹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的其他情况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的实际借款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已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拟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公司未对募投项目进行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9,380.84万元,其中16,240.00万元用于场地购置。

考虑到公司近期暂无购置房产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场地购置费变更为6,240.0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29,380.8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1,133.98万元;拟新增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总投资为19,486.3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000.00万元。

(三)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变更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变更用途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蚌埠市高新区(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实施,不涉及新征土地)

5、项目建设内容: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为鸿程光电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含2个园区、变电所及无尘车间等建(构)筑物,物流仓储,展览展示,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净化等辅助设施;进行主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建设4个车间,4条液晶模组组装和电容触摸屏全贴合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智能交互平板20万台。

本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子项目一:西区子项目使用中小产业园B#;子项目二:东区子项目使用智能显示终端产业基地工业园6栋厂房。两个子项目分期实施,先期建设西区子项目,2020年7月投产;后期建设东区子项目,2021年3月投产。

6、项目建设期:15个月

7、项目投资计划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19,486.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486.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子项目一。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当今教育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随着信息化对教育公平、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的作用逐渐显现,国家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亦在不断提高。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鼓励教育信息化、智能化的行业发展政策以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本项目拟建设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符合我国教育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实施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项目建设符合地方发展规划要求

本项目拟建设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符合安徽省和蚌埠市的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其中,《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国家新型显示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完善新型显示产业体系”。《蚌埠市大力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紧盯市场需求导向,把握产业变革趋势,着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基材料、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石墨烯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先导性产业”。

3、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为核心,致力于为全球教育信息化客户提供技术领先、综合全面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的发展,坚持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的产研一体化布局的战略,拥有近五百项专利,已经掌握了产品工业设计、大屏幕全贴合技术、人机交互科学、软件设计开发等智能交互显示的关键性技术和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4、公司具有较好的客户基础和庞大销售服务网络

公司自创立之初便具有强烈的品牌意识,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自有品牌为主的竞争策略,教育品牌HiteVision和商用品牌newline都拥有十分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口碑,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各省的分支机构和营销网点,通过与超过4000家经销商合作,建立了庞大的销售网络,产品行销遍布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海外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建立了超过百人的培训讲师队伍以及客户服务团队,可及时为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售前产品宣传、售中产品调试和使用培训以及售后服务。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

随着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更大尺寸、更佳显示效果、更轻薄机身、更强的抗干扰能力和更低成本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将是未来市场需求的发展方向。这对企业生产制造环境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购置更加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装配线,并配置更高标准无尘生产环境,能够生产出更加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可靠性、稳定性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

2、科学项目选址,持续降本增效

蚌埠地处我国南北地理分界线淮河中游,京沪高铁、京福高铁、京沪铁路和淮南铁路交汇点,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也是合肥都市圈城市。发达的物流运输网络和较短的平均运输距离,能够在本项目实施后为公司节省较多运输费用。蚌埠相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传统制造业聚集地区,人工成本更低,同时,由于合肥近年来已拥有世界最大的显示产业集群,因此工人素质较高且供应链较稳定高效。本项目选址在蚌埠,将有利于公司减少运输费用,节省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近年来,我国智能交互显示产业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建设等方面得到稳步提升,但是在大尺寸交互显示产品生产以及关键供应链、电容触摸屏全贴合的技术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尺寸交互显示产品、液晶模组组装和电容触摸屏全贴合生产线,对推动国内整个信息显示产业的技术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项目投资效益测算

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49,562.60万元,年均净利润23,788.7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7.1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4.10年。

其中,子项目一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68,133.06万元,年均净利润10,965.95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5.0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4.01年。

(五)项目实施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

尽管公司已经就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但是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及产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后仍然存在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将充分利用企业现有优势及其研发能力,以科技优势和持续开发优势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完善薄弱环节,走以质量求效益、以效益求发展的集约化生产经营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市场风险。

2、管理风险

项目实施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公司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可能因不适应持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而会影响项目的进展或收益。因此,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入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倡导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团队整体组织和经营管理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降低管理风险。

3、实施周期风险

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公司将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咨询,关注政策及相关法规,统筹做好项目整体规划,保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降低实施周期风险。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承诺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新增的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生产能力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提高竞争实力。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必要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生产能力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项目情况、业务发展环境,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融新科技中心F座12-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19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3,04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12.36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00.12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461.73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7,403.33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0,176.79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4,827.68万元。

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090,8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共计转增97,363,598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金额,本次转增股本以来源于股本溢价的资本公积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36,454,452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交易等其他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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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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