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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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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4月19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4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1.深100基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深100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988,340.34 份,占权益登记日深100基份额总份额数31,904,527.74 的53.25%;

2. 深证100A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深证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61,133.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深证100A份额总份额数4,914,010.00 的54.15%;

3. 深证100B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深证100B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733,312.00 份,占权益登记日 深证100B份额总份额数4,914,011.00的55.62%。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1. 深100基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988,340.34 份,其中,16,981,202.75 份基金份额同意,7,137.59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深100基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99.96%;

2. 深证100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61,133.00份,其中,2,661,133.00 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深证100A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3. 深证100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733,312.00份,其中,2,727,207.00 份基金份额同意,6,105.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深证100B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99.78%。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4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gffunds.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三、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自2020年4月2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2020年4月21日)10:30复牌。

四、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52号(《关于准予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转型选择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1日,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

选择期期间,深100基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以及深证100A份额、深证100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深证100A份额、深证100B份额或者赎回深100基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深100基份额、深证100A份额和深证100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仍适用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的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交易所申请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公告。

4、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

转型选择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将以2020年5月22日作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深100基份额、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将转换为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深100基份额将转换为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主要分成以下两个步骤进行:1、将深证100A份额、深证100B份额转换成深100基份额的场内份额;2、将深100基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成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转换后,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数=深100基份额数。

深100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深100基份额、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深100基份额、深证100A份额与深证100B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5.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就转型后形成的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

五、新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

自2020年5月26日起,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等业务。广发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向场外投资者销售。详见后续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关于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4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大会的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份额共计25,641,297.49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9,769,846.58份的51.52%。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5,518,569.39份基金份额同意,121,727.45份基金份额反对,1,000.65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52%,达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4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gffunds.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终止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三、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自2020年4月2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2020年4月21日)10:30复牌。

四、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将于决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投业务,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履行本基金的退市程序,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自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

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21日起,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停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211只基金的2020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